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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16 10:55: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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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5篇

第1篇: 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

【篇一:《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2015.3.6)】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

(2015.3.6)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水平,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完成好中央国家机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做到教育和制度并重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三个自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用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分领域分专题学习,增强针对性,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加强和改进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责任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习研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品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中央国家机关的党校教育要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落实局处级干部5年内接受一次党校培训或轮训的要求,办好党员干部培训班、进修班、专题研讨班等重点班次,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正能量。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并分析研判,每年开展一次思想状况分析并形成报告,部门机关党委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下称工委)报告,工委向党中央报告,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新形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施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程,帮助干部职工在深化改革中提高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干校必修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并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开展宪法专项教育,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理念,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
加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社团章程等的学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专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学习和运用党内法规,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建设法治机关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四)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抓好《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贯彻落实,引导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五)严格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条例》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对《条例》有原则规定但不具体的要制定配套落实措施,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条例》执行

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工委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六)探索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规定要求落实到位,把好的经验形成制度巩固下来,进一步明确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部门机关党委制定的机关党建制度性文件,报工委备案;
部门党组(党委)印发的涉及机关党建的文件,抄送工委。

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七)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工委负责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完善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自觉做从严治党书记。党组(党委)书记作为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
机关党委书记根据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
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八)发挥党组(党委)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党组(党委)作为抓党建的责任主体,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就是总负责、总把关,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结合部门中心工作,总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让机关党组织参与部门中心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落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部门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的要求,包括列席部署部门重要工作任务,研究讨论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等有关会议。用人责任,就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
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障责任,就是党组(党委)积极支持党组织的工作,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交流、经费等重点难点问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
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
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管理责任,就是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特别是要先管好自身,并督促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重点抓好对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工作。中央金融企业进行分层管理和考核时,应将机关党委与组织人事、行政部门同等对待。

(九)设立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驻部纪检组(纪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人事部门等为成员单位,设有宣传思想部门、巡视组的也应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可设在机关党委(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设置党委的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本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督促检查。

(十)明确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的责任。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协助责任,就是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完成中心工作,推进部门机关党的建设。推进责任,就是在工委领导和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主动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部门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进行规划和部署。教育责任,就是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引领责任,就是履行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加强对统战和群众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真正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十一)明确党支部具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就是在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统筹责任,就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教育责任,就是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实施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挥基层书记、支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监督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理责任,就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十二)加强工委对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机关党建宏观规划和分类指导,提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落实工委机关分类联系各部门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和情况反映,完善派员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中央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建立与部门党组(党委)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和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十三)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委向工委述职,述职报告须经部门党组(党委)审议,机关纪委向纪工委述职,工委、纪工委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考评;
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
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鼓励各部门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和机制,积极探索机关党委、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述职的具体形式。工委定期向中央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

三、严肃党内生活,营造良好从政环境

(十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破除“潜规则”和陋习,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制定和实施《加强和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

(十五)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规范和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完善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

了解和反映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十七)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支部组织生活会,要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总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支部工作方法创新中,使之成为机关党支部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的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四、坚持从严管理,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十八)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

(十九)机关党组织要参与配合、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
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提拔使用,机关党委和所在党支部要提出意见,党支部要对所在支部的党员包括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推动部门干部人事工作和机关党委的工作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推动有条件的部门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党组(党委)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参与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主动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二十)以机关“两委”书记、支部书记为重点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大胆使用。加强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两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干部担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工委参与部门机关“两委”书记提名工作,拟任人选在提名环节须提前与工委沟通之后再启动干部选拔和选举程序。工委审核认为拟任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向部门反馈,指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重新提出拟任人选。根据中央关于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参照对有任期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换届时不再提名;
开展机关“两委”书记交流试点工作,跨部门交流按照“进出平衡”的原则实施。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制定培训规划。加强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参加培训,有条件的部门自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开办支部书记培训常规班次。

(二十一)机关党委要落实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干部的要求。部门内设机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报机关党委审批、任免。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五、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十二)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配套实施办法,加强情况报送,各部门向工委报送情况,工委汇总向中央报送。工委牵头负责,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行政考核。

(二十三)认真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鼓励机关党组织和农村、企业、

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联系,重点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帮扶工作。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引导基层党组织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效果。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开展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二十四)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示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的重要依据,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按照“三严三实”进行对照检查,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十五)建立日常谈话提醒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住出国出差、项目审批、干部选拔等节点,对党员干部定期加压、及时提醒。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实现抓小、抓早、抓苗头,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建设

(二十六)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监督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明党纪,首先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根本一条是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制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四个服从”的教育,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明党的宣传纪律,有效管理所属研究机构和媒体,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引导新媒体,注重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严明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其他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组织调整。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建立纪律考试题库和考核制度。

(二十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司局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部门党组(党委)要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

(二十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
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
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案件通报力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对发生的违纪案件和腐败

【篇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

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豫办?2016?25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国土开发中心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核心在从严,关键在责任落实。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

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政府公信力、干部执行力和制度约束力,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党(工)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
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分管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具体抓、抓落实;
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党建工作。

区委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高新区党工委及其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内容

党委责任:

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全面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

(二)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等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纪律底线,严格遵守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

(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群众,促使党员干部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

重,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决策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督促党(工)委、党组成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党代表任期、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六)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央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市委提出的“看党性、看作风、看实绩、看操守、

看民意”的要求,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严格干部选拔条件、程序和纪律,不断深化干部考察考核“一线工作法”,充分发挥党(工)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工)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的责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提高。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管到实处、严到份上。坚持干部讲评制度,真讲实评,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促使干部担当实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干部小毛病小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加强巡查、审计、信访举报等工作。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八)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纵深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好用好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各领

【篇三:从严治党实施细则】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英山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和陶家河乡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实施与督查。各支部、乡直各单位遵照细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第三条 明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把党建工作的每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总支、支部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

第四条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乡党委每月要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每年要召开综合性议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专题议党会议。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建立好各自

联系点,定期进行走访调研和指导工作。并加大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如期完成。乡党委每年进行一次党建工作责任考核。

第五条 深入开展创建“六有”基层党组织活动。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为目标,突出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工作重心放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使各级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群众的需要。

第六条 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群众参与和监督,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注重收集群众意见,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提高从严治党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健全和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利益。

第三章 从严落实思想建党

第七条 强化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教育。各党支部按照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和县委

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八条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特别要结合上级党委关于从严治党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做新时期林业事业的排头兵。

第九条 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各基层党组织重点抓好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谈话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反腐倡廉通知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党的使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十条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学政策、上党课、学习先进模范事迹、参观教育图片展等方式方法,进行经常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不断强化服务群众的角色定位,以忠诚之心践行宗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十一条 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完善从严治党的考核考核制度,提高乡党委的公信力。

第四章 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第十二条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认真抓好乡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和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中学习活动,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各基层党支部每两个月集中学习1次。

第十三条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班子成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突出班子的集体领导地位。

第十四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交心谈话活动每年开展2次。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谈话要做到“七个必谈”,即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职或退休时必谈。

第十五条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开展见人见事见思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抓住征求意见、对照检查、开展批评、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大力倡导不怕得罪人、容得下尖锐批评的风气,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各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应每半年召开1次。

第十六条 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性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通过强化内部监督,不断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1次。

第五章 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

第十七条 严格选拔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以“好干部”标准为标尺,突出重品行、重基层、重实绩和重公认的用人导向,把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有机统一,科学评估各项考核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解决简单以票取人问题。

第十八条 从严培养干部。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按照“严以修身、求培养干部,着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以“一专多能”为以“一专多能”为目标,注重对干部能力素质的培养。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特别是要加强对有品德、有能力的年轻干部的培养。

第十九条 从严管理干部。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对有位不为、不敢担当的干部,加强批评教育,

第2篇: 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浅谈检察机关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践应用
作者:朱伟 顾文祥 王垭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8年第11期

        摘 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更应通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来争创“两个一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四责协同”机制作为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制的重要尝试,通过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边界、环节设计、工作措施等工作,健全责任落实的完整链条,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
检察机关;
“四责协同”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从检察机关的职责上讲,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监督者自身,更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

        一、“四责协同”机制提出的背景和内涵

        从党建工作的历史经验教训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是管党治党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上海市嘉定区委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方面,经过反复的调研,做好顶层设计,提出了“四责协同”机制的概念,这是一次重要的实践尝试。这个机制的提出,经历了调研、实践、再调研、再实践的过程。首次提出在2016年11月嘉定区第六次党代会上,将“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是责任制,责任制落实关键是‘四责协同’形成合力”的思路写进了区委工作报告和区纪委工作报告。之后经过调研形成初步方案,并向市纪委专题汇报,获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国勋的肯定和批示,后在原方案的基础上细化和制定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形成了一系列配套制度。2017年5月,“四责协同”被写进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中,让这个机制的推行获得了更多的瞩目。

第3篇: 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税
作者:李杰
来源:《当代党员》2017年第01期

        国税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代表着党和政府形象,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税。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这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根本利益的体现,是新时期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也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为实现税收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鲜明主题。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鲜明主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重庆国税系统现有基层党组织452个、党员5716名,党员人数占全系统干部职工总数的62.5%。每一个党支部都是一座堡垒,每一名党员都是一面旗帜,在推进事业发展、推动工作落实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我们将更加主动自觉地践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要求,深入开展共产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有力有效推进组织收入、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落实。

第4篇: 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的重要讲话要求,落实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中、三、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委工作要点,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和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为契机,着力加强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切实解决一些党员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为加快党委的建设和改革做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党的XX建设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中、三、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中、三、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维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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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XX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XX水平。
2、严肃党内XX生活。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按照党章要求办事,在XX立场、XX方向、XX原则、XX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XX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的XX局面。
3、严明党的XX纪律和XX规矩。要防范和解决党内XX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4、全面净化党内XX生态。加强XX生态建设,聚焦XX立场、XX原则、XX担当和XX纪律,整体把握、动态研判,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涵养风清气正的XX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XX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做人处事原则,坚决抵制商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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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行为对党内生活的侵蚀。
(二加强监督管理,选好用好干部
1、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把管XX、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加强对遵守XX纪律和XX规矩、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因私出国(境审批等工作,有效发挥日常管理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防止干部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促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2、强化选人用人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公开公示等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报告和预审备案制度,落实考察全程纪实,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3、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开展选人用人检查、“带病提拔”倒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人行为。加强组织人事纪律教育,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以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促进XX生态山清水秀。
(三深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
1、着力纠正“四风”问题。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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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新表现,重点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庸懒无为和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等问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2、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对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及时约谈函询,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从严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形成震慑。
(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源头防治腐败
1、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促进政府服务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严格实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严格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预算外收入管理,并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活动,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中、三、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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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
1、主动承担领导责任。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对腐败现象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和坚决态度,有腐必反、有贪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大胆运用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限,敢抓敢管、严格执纪,把全面从严治党的XX责任担负起来。
2、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支持纪检监察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发现以及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解决。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腐败问题线索不护短、不遮掩,坚持纪律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为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提供工作便利、当好坚强后盾。
3、围绕作风建设、责任制落实、“为官不为”等严重违纪行为,依据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图,开展“一案双查”,使责任追究成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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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综合运用提醒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把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鲜明的工作导向。积极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新举措,推广管党治党的好做法,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环境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要求,成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从推进全面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日常工作。
(三创新工作方法。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和制约条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工作资源,丰富工作载体,以责任为支点、任务为基础、问题为导向、制度为保障,从领导干部抓起,反复抓,抓反复,自上而下强化“抓大不放小”的零容忍态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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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肃责任追究。要以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决不允许该追究不追究,或用诫勉谈话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用集体责任开脱主要(领导责任。坚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定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收到问责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形成长效机制。年底前,各部门对照推进全面从严治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工作,建立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各项制度成果,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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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四责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路径选择

作 者:章曦[1]
作者机构:[1]中共嘉定区委 出 版 物:党政论坛 年 卷 期:2019年 第7期
摘 要: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命题,本文以管党治党的路径创新为切入点,从上海市嘉定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践出发,分析"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和联动起来"的工作背景和内涵,探讨其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内在价值。在倒逼责任落实、有效解决问题、助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提炼出"揭盖子""发好球""破好题"的工作启示。
页 码:4-6页
主 题 词:四责协同;全面从严治党;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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