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农村生活垃圾付费处置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农村生活垃圾付费处置情况汇报
以农村生活垃圾付费处置“新机制”
开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新篇章”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农村生活垃圾付费处置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县位于四川盆地中偏西北部,幅员面积1661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183个行政村、64个场镇社区(不含县城区),农村常住人口78.52万人,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和人口大县。近年来,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并从实际出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落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任务的重要突破口,坚持“积政府之力、汇民众之智”,持续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合理付费经费保障机制”,2022年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共收取垃圾治理费用1510万元,同比增长32.34%,实现县域收费全覆盖。
一、建立健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县立足于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突出问题,倡导文明卫生生活习惯,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这一目标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专题研究生活垃圾治理收费中的堵点、难点,先后出台《关于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指导乡镇完善生活垃圾缴费机制,进一步明确缴费标准、管理制度、激励标准等,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各乡镇工作顺利推进。
二、科学制定标准,做细做实监管
秉承“群众利益为重、政府主导引领”的工作方针,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制定和实施中,坚持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积极探索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各行政村按照全县每人1-3元/月的垃圾处理费收费基准,结合各自实际,通过村(居)委会或村(居)民大会“一事一议”讨论同意,制定本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纳入居民公约或村规民约执行,并定期对垃圾处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全村公示,建立“镇(乡)—村(居)—民”的层层监管模式,充分接受全体群众监督,将惠民生和保运转深度融合。
三、主动下放权力,激活基层活力
通过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交至乡镇政府手中,进一步强化乡镇主体责任、激活基层治理工作活力,形成县级领导包镇、镇包村、村包队、队包户的层层落实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活垃圾处置付费观念,督促生活垃圾处置付费机制落地落实。同时,由县绩效办和相关部门牵头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及时、工作敷衍了事以及违规使用费用的情况进行严厉查处和通报。共印发工作简报53期,点对点通报问题整改356个。
四、严格考核激励,逗硬奖励兑现
为进一步激发群众缴费积极性与接受度,2022年县出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激励办法》,对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村(居)给予奖励支持。在乡镇层面,按照各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月通报、季奖励综合考核评分以及每月完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任务数量排位情况,由县财政拨付专项激励资金,每月按照60元/吨、50元/吨、40元/吨、30元/吨、20元/吨五个档次兑现激励资金。在村(居)层面,各乡镇结合各村实际工作情况,对各村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按比例给予奖励补助(收取和奖补经费只能用于各村生活垃圾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用于本村(居)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设施购置等工作,2022年县33个乡镇利用缴费资金更新垃圾箱(桶)等收集设施2347个,收运设施实现全覆盖,收集转运频率提升至1-3天/次,乡村环境持续改善。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在已取得的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大胆创新、优化措施、狠抓落实,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垃圾治理收费长效机制,助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康长远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更多县域力量!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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