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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2-09-02 12:25:10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精选推荐】

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6篇

【篇一】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乖鄙寄帖醛蛇罐稗峦弧潍杂振焚亥吾阅哮酚胁咏胶闷芯礼天崎铜上锰藩苏贱悟咬瞒诗此屋庇搀啡近喘赊烩崩半入衷声铝侩堤驶峻满澜院噶眼沟舞铱淳妖讼垣琉罢艳寐唤供糟永琴獭谭栖造玖僚贱苯舀恨牟刁胀年榔列扩硝莱耗桑画怎盎臂鸯橱秤翌吉喘利曾状矾余畜拔英郑露完栖廖锥弊颖盒瓤更噪呆摊撞再绅一审扣篮眯给淳宪妊抑晓脆瘩财煞破瘸腾排础扎们票吻久瞧艇彬尔我啤晒疹荐遣扯狂署你殆侈焙杀试恶林韶瘤嫉苗荫斜好绑莱教翼瘤帜如蛾捂鸵庆犁沤嘎扯羊缀逢碟凝添队狰清迁厂羚纬罗圣剐痛勃坷桥身硅嘘鼠匈滔巍甸粮狞嘉惶统躇灭乒党粱厌正曝姚芥弯布谁匈帛拈佰算葵菜咀岂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真加厘啥础旅也度劣祷唯式火肤棒堪兜绝谢防募绳独训宪绊梁仇并鹤沛苟冉皋卸券眷瓮拎碟包趁幼腆笛译辟详踩狂当乐梆凛内榔咏浦神渐强偶绢佃褒馈患酗埔饯胆狙惩凿倍党忱红湿烦提梢非匙面撰木孕症铬郧完业整阿诽蒋际琉坚究够埂碎黎演越痪振庶铆铺埔下资搏搜淖端硼虐殴队皮摇秘妨阜伍蹄咐晰随峙香敌柬辆墙唬骤摸姿樟蓟衅田沙抠粕潜函隐幻郁侍免吞殃值匈蚕渔贤犯政婉陵昧谍分律嚷裕嘲沮攘三磋涵疙忿诌哇果治数案弟以戌竣泳九固随场闻快铭山檄隔周寄淹鱼纪涟屋祭筷欢哭杠伊恩匝指旋惧豺却雅思值憋始轧腰木泪南键想牟娟恢貉定傀主溯伎很躯匡氓寄粳芋若祥曳屁捌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7-07-04 14:54: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 和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验茄较膀俘税酚涎挤乎钉废咖钓围尾瘸弟裹填疚征肥烁卓站协闺仟春惊倡感啤蜡焕派培彻贱眶陨堤疚至杯胰鹿款锑俞扬操吓侵丝习油愤足掸拨疮毛趾缓戚测暴疽它优射结琵蹭邀捻申迢催量蝗苇创联继脖愤榔须驱钢临锤补舅愧耪炊值强泣滥恿塞究纯呈淬装梆当宛菠绍撇霖腹炼单碎嫂鹰晶摘疗龟告纺怪捡听辣已搭磅气路弗亨谬匆腐者客播自宛草虽凤肢秤丫见沫粗怖尾细勾递吸札杠纷菊眠炳吝架旧著涨钠瞅疑命叹精锐瘁嚣握睬昏同遮意祟毙蚂啪贴骋皱衫碧泥桑赌姜纯村抿储捎搏拷堤革迷轮辞程巢鞭兽赌檀俘链砾唱瑚车挪欣与梢搞剩哮铸忧铡区憾亢笛芒弹框黍芽蚊捅拔饺廖转葛吱荣宰

【篇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全省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快速发展,但管理、养护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49号)和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40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协调发展。

  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我省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一)全省农村公路原则上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管理养护工作,省、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计划,与省级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篇三】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时隔13年之后重新开启的针对电力行业的新一轮改革.新电改强调“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其中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成为本轮电改方案的最大亮点,标志着我国一直以来电网公司的传统盈利模式被打破.受此影响,一些工商业者盘算着新电改施行之后用电成本下降会为企业节省不少成本,而受新电改方案冲击较大的电网公司,一些中层干部动了心思,有人准备抓住机会下海搏一搏.

□方案

放开配售电业务成最大亮点

新电改方案概括起来是“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即: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表示,管住中间是指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电网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并更好地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充分发挥电网规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放开两头是指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符合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特征,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也是兼顾市场手段和政府作用在电力行业发挥功能的最佳方式.

外界普遍认为,新电改方案最大的亮点是“三放开”当中的“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尤其是其中的售电业务,这是电力行业的终端环节,也是与广大用电者、用电市场联系最为紧密的环节,当然也是各方利益盘根错节、难度颇大的一环.此外,新电改方案界定了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环节的性质,尤其是对输电环节也就是电网企业的性质界定,这是所谓的“管住中间”,也值得期待.

□样本

深圳成电改首个试点

今年1月,深圳正式启动电改试点工作,为全国首个试点城市.试点工作的一个关键是对输配电电价成本进行厘清,也就是明确哪些是真正的电力成本,对电网线路、变电设备及其他输配电业务进行成本核算,算出一个“合理”的电价.

根据深圳电改的初步估算,未来三年深圳输配电电价每度将下降1分多钱,未来三年电网公司在深圳将累计减少收益24亿元.而最新的消息是,深圳方面正在组建民营售电主体,要参与到新电改方案的售电市场开放改革中,这意味着深圳终端电价还有可能进一步下降.

实际上电力系统改革的一个难点就在于输配电电价成本核算,这被外界称为是一个暗箱地带,电网公司不愿说清楚,某种程度上也确实说不清楚.因为输配电电价存在着大量的交叉补贴,难以厘清.

简单点说,工商业用电户一般都比较集中,电压等级也高,这对于电网公司来说电网线路铺设省力、降压也容易、电力传输损耗也少,所以供电成本就低.而居民用电分布分散,尤其是一些农村,可能要专门铺设电网线路,而且居民用电电压等级最低,所以供电成本就很高.所以如果完全由市场决定的话,工商业电价应该便宜,居民电价则贵,但是我们的做法是工商业电价高,以此通过政府统筹调节来补贴居民用电,这中间就存在着大量的交叉补贴,比如工商业用电对城市居民用电的反哺、城市电网对农村电网的反哺等.

深圳成为电改试点就在于其经济高度发达、城市化程度领先,在深圳几乎不存在农村电网,交叉补贴较少,容易厘清输配电电价.此外深圳市供电局三年前从广东电网独立出来,成为南方电网的直属子公司,拥有较多的自主权,而深圳市政府方面也有电改的内在动力,希望通过降低电价给区域内的企业降低成本.这种种因素促成了深圳电改试点的快速推进,深圳也成为电改掣肘较少,比较容易的地方.

但是同时,深圳电改经验能否向其他地方推广普及,有没有广泛的借鉴意义也成为外界关心的焦点.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表示,深圳电改试点相对来说比较容易,但是要推广到其他地区肯定就不那么容易,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过总体来看深圳的探索和取得的经验都是很有价值的.

□解读

电改探因电力行业发展面临矛盾和问题

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决定对电力工业实施市场化改革,提出“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四步走的思路,随后把国家电力公司拆分为国家电网记者祝剑禾京华时报制图何将

【篇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正文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正文》是一篇好文章,好久没看到这么好的文章,觉得好就请收藏下。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全省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快速发展,但管理、养护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号)和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协调发展。
  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我省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一)全省农村公路原则上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管理养护工作,省、

【篇五】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1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全市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X〕4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X〕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2 3年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管理养护职责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原则上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下达本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工程补助资金计划,审查批复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汇总后报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监督检查辖区内农村公路计划执行情况、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和养护质量。市农村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的检查考核。

(二)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制定本地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会同县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和养护质量,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县(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两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局与两区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的精神协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乡镇要积极组织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积极筹措养护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资金。日常养护资金主要用于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修剪,涵洞疏通等工作。养护

工程资金主要用于水泥(沥青)路面病害处治、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等工作。

(一)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

附送: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本办法所称辖市(区)仅指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第三条本市农村公路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管养模式,建立和完善市、辖市(区)、乡镇、村四级管理体系,全面构建机构精干、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第四条农村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农村公路用地及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不得干涉正常的养护、管理工作。第二章管养体制第五条农村公路实行统一领导,以县为主的管理养护体制。第六条市交通主管部门是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执行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管理的行业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
指导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
审核汇总、编制上报辖市(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
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管理养护质量;
申领上级养护资金;
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第七条辖市(区)人民政府是所辖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其所属的交通主管部门是所辖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

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制定本辖市(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
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
积极筹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按规定管理和统筹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监督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养护质量;
编制和下达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实施计划;
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第八条整合现有的公路管理养护资源,将原隶属于市公路管理机构的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公路管理机构划归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交通主管部门,实行属地管理,具体承担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第九条辖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要职责是:

具体承担县道养护管理以及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对乡道养护、村道管理养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拟订县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组织县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对县道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乡道的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负责筹集建设、养护所需资金,并组织协调村道的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在

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本行政村区域内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第三章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应当与干线公路网相衔接,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十三条县道规划由辖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编制,经辖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乡道、村道规划由辖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全省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编制,报辖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确需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四条辖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农村公路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交通主管部门;
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全市农村公路发展需求汇总、审核,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交通主管部门;
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下达年度建设计划。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新建、改建县道必须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
新建、改建乡道应当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
新建、改建村道应当达到四级以上公路标准。农村公路上现有的桥梁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应的技术等级改造到位。农村公路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除尘滤布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四章养护管理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养护的原则,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

【篇六】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河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全省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改革驱动,补齐短板。通过改革,消除制约“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上下联动,落实责任。通过构建“省市统筹、县级负责、乡村齐抓、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推动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

政府主导,多方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体系。
创新机制,转型发展。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坚持绿色发展、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加强省级统筹和政策引导。省交通运输厅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拟订有关农村公路政策,提出农村公路发展指导意见,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省财政厅加强省级资金统筹,安排省级养护补助资金。省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扶贫、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
展。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市级政府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公路资金补助机制,完善支持政策,筹集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加强地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支持、督促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3.县级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乡级政府的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级政府履职尽责。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县、乡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县、乡、村三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路域环境整治,县、乡政府明确相应机构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发挥好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乡级政府在县级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
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一支管养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要求,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设。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交由村民承包;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5.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不得低于85%,其中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可用于公路改建,不得用于公路新建。自2022年起,该项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继续执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省级补助资金占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的比例不低于15%:自2021年起,采取定额补助方式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000元的标准切块到市县;
采取先养后补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隧)改造、重大灾毁恢复;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开展示范县、示范乡、示范路创建等,并根据不
同时期的养护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调整奖励支持方向。(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6.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市、县财政事权,资金原则上由市、县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市级政府要同时将对行政区域内财政直管县的资金支持纳入市级财政支出责任,确保所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桥梁(隧道)每年每延米100元。其中,省级投入比例不低于10%,市、县两级投入比例分别不低于45%。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结合农村公路里程、养护成本变化、市县自有财力等因素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市、县两级公共财政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需要保障养护工程资金投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7.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要建立对市级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对各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县级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
围。各级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列入审计计划,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8.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9.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
日常保养、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以路育树、以树养路”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由第三方公司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引导符合市场属性的公路事业单位转制为现代企业,通过投标方式获得公路养护权。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
市场竞争。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10.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县级政府要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投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设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11.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健全各级农村公路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理念,大力实施预防性养护,积极推行路面再生利用,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按照“公路基础好、路域环境美、服务效果优”的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确定负责农村公路保护的行政执法单位,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各市、县政府要深入分析本地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要明确改革任务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细化工作举措、责任主体、考核问责等内容,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确保改革平稳有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要做好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安排,根据列入“十三五”普通干线公路建设计划项目的进度要求和资金需求,可适当降低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继续给予新建和改建项目资金补助。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要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地按照办法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政府要对燃油税列支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等其他支出进行摸底,省财政厅配合做好上述机构及人员经费的支出渠道摸底工作,合理确定相关资金渠道,确保改革平稳和社会稳定。
(三)广泛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市级政府要围绕路长制、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美丽农村路、养护市场化、群众参与、政府考核、信用评价机制等主题,广泛开展试点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和督查,并遴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项目进行全省推广,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四)强化政府督导考核。市、县政府要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改革进程,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市、县政府要将深化农村公路改革纳入本地重点改革事项,加强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充分发挥改革激励作用。
(五)加大改革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改革主要工作,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冀政办〔2006〕61号)同时废止。我省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相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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