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教育局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一、招聘条件
1.第一轮未被招聘聘用的考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3.专业对口(参见附件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幼儿教师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1日出生)。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已就业者其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精神病史的;
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8.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证明)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历。
9.若参加面试的对象达不到1:3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达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不含60分)的以面试不合格处理,不予聘用。
10.符合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各项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
参加补充招聘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7月11日-17日,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
三、面试
面试按《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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