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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2-08-23 11:1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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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完整文档)

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5篇

第一篇: 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刘红新 钱愉璐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2期

        摘 要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日益受到各级司法机关的重视。然而现阶段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办案人员缺乏专业知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以及相关法律适用存在疑难等问题。如何适应新形的发展,提高基层检察院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实效,成为亟待研究的新问题。本文从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格掌握法律适用界限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基层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所参考。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检察机关 刑事司法保护

        作者简介:刘红新、钱愉璐,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4-064-02

        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逐渐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升到了战略层面来认识。2010年在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要更加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2014年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陈云龙检察长指出要全面深入推进环保检察、金融检察和知识产权检察“三项检察”,把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列入了我省检察工作的重点领域。本文对2011-2013年象山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进行了分析,根据办案实际,梳理了在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近几年象山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基本情况和特点

        2011年至2013年,象山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3件18人,提起公诉8件12人,其中2件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相关联罪名起诉。分析后发现,象山县知识产权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二篇: 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当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当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现状分析

1、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力。党支部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作大多消极被动,工作缺少主动性,有时存在为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一些面上工作任务而开展工作的现象,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活力;
少数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有的以研究、讨论检察业务工作代替党的组织活动,常年没有真正开展过扎实有效的组织生活,极个别党支部的作用甚至仅仅体现在收取党费、召开会议、念念文件上。

2、党员的教育管理模式陈旧。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现实脱节,对党员教育形式大多停留在读报纸、学文件、开会传达会议精神,这样一种一人讲大家听的“老路子”。对党员的管理监督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监督滞后乏力,虽然制定了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一些制度流于形式,往往党员出了“问题”才发现。

3、机关党组织监督职能作用弱化。一是机关党组织难于有效地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缺乏监督基础。二是机关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大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三是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缺乏操作程序和强有力措施。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
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检察机关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党建工作是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根本职责的重要保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开展各项法律监督活动,全力维护法律权威,从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在这过程中一方面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善于发挥每一名检察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尤其是党员干警。因此,检察机关要完成历史和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肩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就必须在平时的工作中发挥党组织的积极作用,以更严密的组织体系,更有效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把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通过与每一名干警的了解和沟通,进一步增强党的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保障。

三、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对策与方法、途径

1、提高认识,把机关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机关党的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程,涉及到能否保证整个机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涉及到能否保证机关党员干部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和政治斗争中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胜利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任务。因此,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到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结合本部门实际去研究、去把握。因此,本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部门各党小组的领导和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加强业务领导的同时,抓好干警的思想动态,切实使干警意识到参与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2、狠抓班子,在提高监督能力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不力问题。队伍建设关键在班子,而班子建设,又是党建工作的核心所在。只有班子建设好了,才能形成力量,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此,一是要选好配强一班人,特别是要选好配强“班长”。“ 班长”配好了,就能带出一个好的班子,只有一班人配强了才能带出一支好的队伍。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机关党组要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勇于正视问题,承担责任,踊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对下级机关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党的双重组织生活,真正接受组织监督。三是要健全党员生活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坚持从严治党。要着重建立健全党组会、支部会、支组联席会等有关会议制度;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勤政廉政和党风党纪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上级党组织要加大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制度,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能做的,自己坚决带头不做,在党员中树立威信,真正体现党员的模范性、先进性。

3、重视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机关学习中心组要带好头,机关政治学习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通过学习教育,使机关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身体力行地实践好“三个代表”。同时要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改进学习方法,增强教育实效,要积极主动参与业务工作,把业务工作重点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配合院领导和局科室负责同志,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履行检察职能的主战场。要把检察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内容,教育党员干警正确理解和处理坚持党委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办案和“争创”活动的关系,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为了社会稳定、为了经济发展、为了惩治腐败,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狠抓办案,把法律监督和各项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4、健全机制,夯实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党组织要重视基础建设,通过日常看得见、摸得着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党建工作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定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有力加强了机关党组织的领导力量,强化了院党组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二是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院党组班子成员凡事率先垂范,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三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院党组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定、任务同下、工作同步、考核同行,统一纳入管理。对支部和党员实行双目标管理,重点要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内容,进行逐项逐条细化,研究可行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

5、丰富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的作用。首先,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通过有效工作积极消除隐患,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凝聚人心。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掌握广大党员的思想状况,总结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新经验。其次,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转变机关作风。机关党组织要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经受住市场经济的考验,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配偶子女关。要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落实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做到领导干部走到哪里,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落实到哪里。要继续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再次,要在检察文化建设上找准结合点。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党建活动,倡导和开展一些积极向上的活动,寓教于乐,用高尚的理想鼓舞人,用正确的舆论激励人,用丰富的知识教育人,引导广大干警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6、督查考核,在实际成效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必须全面健全督促、检查机制,以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明确职责,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年初,党组织要结合从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双目标”这一工作实际出发,结合检察工作任务,研究制订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目标责任书,提出全年的目标任务。把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同检察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半年有督查,年终有总结考核。二是建立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党组织要定期分析研究本院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领导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三是要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考核单位班子和有关领导成员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机关党组织及负责人的主要内容。对未能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机关党组织,要责成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意见,并结合“双目标”管理,实行末位淘汰制,从而使各级党组织形成有效的检查督促机制。

第三篇: 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完善基础工作体系  推动社区组织建设

——××县城镇社区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县党建课题调研组

城镇社区党组织直接面对城镇基层群众,处于城镇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第一线,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社区群众中去的重任。针对城镇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新变化,我们在对居委会党建工作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县的社区党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剖析问题、寻求对策,以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体系,有效推动社区组织建设。

一、基本情况及现状

2010年10月以来,县委对社区党建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推行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10]15号),经过××镇和各相关部门积极努力、通力合作,至2012年上半年,××镇的城中、城北、城南居委会党支部已分别更名为中兴、北振、南丁社区党支部,现有党员55名,为推进社区党建工作打下了一定基础。

从调查情况看,中兴、北振、南丁社区在党建工作上做了不少实际工作,社区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发展。一是社区党建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在探索发展社区党建工作中,××镇以原有居民区为基础,科学合理地对县城居民区进行调整定位,将城中、城南、城北居民委员会改建为中兴、北振、南丁社区居委会,并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社区党支部,逐步形成了“以镇党委为核心,社区党支部为龙头,社区党员为主体”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二是党的组织建设迈出新步伐。通过社区党支部建设,切实解决了部分居民党员“无组织可找的情况”,避免了“隐性”党员或“口袋党员”的存在。三是不断推进服务型社区建设。在推动社区向服务型社区建设过程中,社区党支部发挥了导向和组织保障作用,社区服务工作正逐步为广大社区居民所接受和认可,为社区建设提供更大的发展舞台。

二、存在问题

就目前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来看,社区党建处于初步启动阶段,相对机关党建和农村党建而言,社区党建基础工作体系还不完善,整体建设显得较为松散软弱,缺乏有效的政策、物资、组织和人力保障机制,没有形成有效推动工作发展的载体,党组织的核心地位不明显,支部班子战斗力不强,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社区党建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认同社区党组织的观念不强。据调查,目前我县真正进入社区党组织管理的党员主要有离退休党员和流动、下岗等特殊群体党员。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特殊群体党员不少人思想上有一些抵触情绪,同时还要忙于生计,对党组织建设不积极。离退休党员人虽然进入社区,但却不能接受由“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的现实,认为将组织关系转到社区后,会失去原单位的一些待遇,故对社区党组织这个新家不热心融入。如原中兴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王治辉、顾业军、桂作英的组织关系全部在原单位。

二是对社区党建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党建起步不久,开展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必须依赖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据调查,相关部门对社区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居委会党组织的指导、关心不够,没有把这项工作提到相应的高度,支持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在重视社区党建方面实际行动少。同时,对社区构成情况比较复杂,驻社区单位工作性质差异较大的问题,目前仅由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开展工作,还没有形成宣传、纪检、工会、妇联、共青团、民政、财政、建设、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工作的格局,无领导小组研究、落实涉及区域性的重大问题,还不能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没有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社区党建还缺乏必要的工作机制。

1、社区尚未建立健全共驻共建机制。一是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很少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共建意识不强,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二是镇级有关站所对社区建设工作的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层层负责和专人负责等责任制。三是社区内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不强、方法不多,充分发挥社区党员作用难。一方面驻在社区内的一些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缺乏应有的社区意识和居民意识,没有相应承担社区建设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社区所属的不同党员群体具有不同的特点,目前社区党支部还缺乏对党员的分类管理,导致党员发挥作用途径不多、组织不便、监督不够。

2、社区党建工作和责任机制未建立健全。一是社区党建的机制还不健全,制度还不配套,社区党建的指导机构尚未建立,尚未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二是缺乏社区党组织干部刚上任,经验欠缺,未理清工作思路,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还不够清晰,主要任务和职责还不够清楚,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盲目性、自主性,单项活动多,系统性、整体性、规范性不够。

(三)社区建设的基础办公条件较差,“三无”问题突出。

一是社区(居委会)办公条件较差,“无房办公”问题突出。目前除中兴社区得到县民政局的帮助,解决了办公用房、办公桌凳和电话等之外,北振、南丁社区和排调、兴仁居委会无办公室办公,公章、文件、材料无地方存放,特别是在每个季度申报低保工作和开展选举工作,申请人找不到地方办事,办事的人找不到地方工作。

二是社区干部生活待遇相对较低,工作积极性受影响,存在“无人管事”难题。据了解,中兴、北振社区党支部书记无工资,其他社区或居委会党支部的支委委员也没有待遇,目前中兴社区的支部班子因待遇不解决已于2012年3月辞职,致使该支部处于瘫痪状态。社区居委会的干部以前工资一直与村级相同,但从2011年6月开始,村干部的工资已提高(按照我县2011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报酬的意见》,2012年村级“三大员”(支书、主任、文书)每人月报酬已提高到250元,2006年再增加50元,从2007年开始,逐年再增加30元),而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工资仍然是每人每月200元。随着社区工作的不断细化、深化和规范化,这样的补贴标准对于享有退休工资的居委会干部来说,工作负担增大了,而工资又比村级减少了,心理上产生了差距,强烈要求给予与村干同等的报酬以便安心开展工作。这不但直接影响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还影响到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

三是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缺乏,普遍存在“无钱办事”的问题。据调查,2011年以前,全县社区党支部及居委会一直没有得到财政给予的运转经费。2012年,根据工作需要,由县财政落实10000元给××镇的三个社区和商业街作办公经费,平均每单位2500元,但相对每年稳定的6000~10000元的村级运转经费而言,既达不到最小村的一半,也不明确为逐年解决。同时,仁怀、双开镇居委会至今没有落实办公费。全县各社区居委会没有任何创收来源,“无钱办事”问题突出。

(四)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难度较大。

1、党员管理难。一是由于社区党员均来源于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辞去公职人员,离退休老干部,有的为生计而长期在外奔波,不便于组织学习和管理;
二是部分社区党员因文化程度偏低,思想意识淡薄,党性观念不强,转入社区后又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不完全服从社区党支部的管理教育;
三是社区党员居住分散,一些老龄党员由于身体的原因,因年老多病而卧病在家,不便于参加组织活动,等等。

2、队伍建设难。一是班子软弱。由于社区党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思想意识淡薄造成班子建设后备乏人。二是发展党员困难多。目前社区党务工作处于初步建设状态,党支部的工作力度较弱,加上社区管理的人员多为社会青年,思想政治素质较低,不愿加入党组织,党员发展对象过少。

(五)社区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

1、部分社区居委会党建工作出现“空档”。中兴、南丁社区党组织“一把手”因报酬问题没有落实,造成党建工作处于滞后困境,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出现“空档”,党员的带头作用发挥不好。

2、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按照《关于推行县城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10]15号)和《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发[2010]9号)文件精神,2011年底应在全县推开社区建设工作,但至2012年下半年,南丁、北振两个社区方才挂牌成立,而兴仁镇居委会仍然处于没有建立党支部的状态,武威、南开、青山、大地4个乡没有成立居委会,致使不少居民党员、离退休党员、退休军人党员、务工经商人员中的党员没有很好地组织起来,处于分散状态。

3、社区居委会管理工作滞后。一是没有及时纠正党支部书记的报酬问题。参照村两委管理有关要求,社区居委会享受月工资待遇的应为“三大员”(支书、主任、文书),但除排调镇居委会、南丁社区居委会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外,中兴、北振社区却出现党支部书记应享受的报酬由居委会的1名委员领取的现象,造成支书无报酬不愿工作,党支部建设处于瘫痪状态。兴仁镇居委会没有建立党支部,也存在1名居委会委员领取支书报酬的问题。二是没有及时研究社区居委会干部提高待遇问题。2011年上半年以前,我县村级干部待遇和居委会干部待遇完全相同,2011年6月以后,村干报酬得到逐年提高,且发放方式改为按季发放。由于有关单位没有及时将居委会干部反映的待遇提高问题作为议题上报,造成目前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仍然为2011年以前的水平,且年终才发放一次,社区居委会干部对此意见较大。

三、对策建议

社区党建工作是一项新的系统工程。近年来,随着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在社区新生组织就业的党员、失业下岗人群中的党员、流动党员等从不同渠道把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的人数显著增加,社区党建面临着更大的新问题和新挑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我县应重点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社区党建的组织领导、基础设施、基层组织、干部队伍、运作机制五个方面的规范建设体系。

(一)构建和完善社区党建的组织领导建设体系

一是强化社区党建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建立社区党建工作领导负责制,成立社区党建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书记和组织部长等担任,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做好社区党建的牵头抓总、统筹安排和督查指导。乡镇、社区党组织的“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社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好在社区中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服务的作用,同时,要根据社区建设的情况进一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保障体制和载体活动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包联社区工作制度。建立领导联系社区党建点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定期深入联系点调研、检查、指导社区党建工作。联系领导干部要帮助所联系的单位找准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整改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推动联系点的各项工作。

三是加大部门协同配合工作力度,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社区党建的良好氛围。县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和管理。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要努力通过制定完善有关社区基层组织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等的关系,在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作用的同时体现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
公安、工商、教育、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帮助社区完善各自的职能办公室建设;
财政、建设、发展与改革、经贸、扶贫、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在项目、物资等方面多向社区建设倾斜;
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从各自的职能和特点出发,做好社区的青年工作、妇女工作和工会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等部门要善于发现、总结社区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指导。社区内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条重要措施来抓。

(二)构建和完善社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社区建设是社区党建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要适应社区改革、发展的需要,首要工作是加强社区党组织阵地建设,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社区党建所出现的“三无”现象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1、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采取“国家财政拨出一部分,共建单位资助一部分”等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努力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扶持和帮助除中兴社区之外的其他各社区居委会全部建立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活动阵地。同时,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努力购置有关办公设备,改善社区办公条件落后的现状,确保了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努力启动社区党建活动阵地的规范化建设。按照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原则,先在中兴、南丁、北振3个县城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然后在所有社区居委会推开。示范社区的党员活动用房要求达到120平方米左右,建立“四室一场”(党员活动室、棋牌娱乐室、图书阅览室、社区警务室,活动场所)党建活动基地。要参照村级赏活动室建设的成功模式,将社区党组织职责、党建工作网络、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党建工作制度、社区党员概况等必须上墙,有条件的,可努力争取社区远程教育工程建设,配置电视机、放像机(影碟机)等电教设备,配备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进一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效率。

3、积极整合社区资源。积极采取“配套、调整、置换、出租”等多种方式,整合社区资源。明确有条件的单位要与社区共建社区党建基地、社区学校、服务中心和娱乐场所。如中兴社区已探索建立了中兴社区幼儿园,一方面可为社区内居民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办公经费问题,同时也拓宽了与社区群众联系的渠道。总之,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既要着眼于以保障社区职能的履行为目标,不断解决社区实际问题,又要注重改善社区环境,进一步加强社区的服务场所和活动场所建设。

(三)构建和完善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体系。

1、健全社区组织,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根据全县城镇化建设的工作需求,按照便于服务、便于管理、便于发展的原则,优化社区资源配置,积极抓实由居委会向社区发展的社区体制改革,认真建立和完善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各乡镇所辖社区(居民区)都要按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并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如兴仁镇居委会应及时建立党支部,扬武、南皋、长青、雅灰乡要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要求,根据居民居住状况,达到一百户以上的,要及时建立社区基层组织。二是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社区党支部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担负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社区工作的主要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
领导、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等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2、努力配齐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在社区中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政权建设,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抓住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利时机,适时调整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中兴社区等软弱涣散党支部要着力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要参照村党支部的管理模式,在配齐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委派1名在职党员干部挂任支部副书记,确保有效组织开展社区党建工作。要按照“党为核心、协同合作”的原则,协调好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居委会干部之间交叉任职,积极探索提高社区干部报酬的途径,在社区基层组织创新工作中形成较强的合力,努力解决社区党建“无人管事”的问题。

3、着力配强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党支部书记既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又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应有的政治敏感性。目前,社区的干部待遇和条件还较差,招聘和留住优秀的领头雁还一时难得,故此,应积极探索模式,创新开展选聘工作。一方面,认真在现有社区党支部的党员中实行“两推一选”工作,从中推选出群众信任的党员任职,当前主要是从上级择优选派和适当保留有奉献精神的老居民干部作为一个过渡期。对党员人数少,难于选出支书的支部,可暂时由下派干部兼任支书主持党建工作。另一方面,探索出台有关优惠办法,鼓励我县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于社区建设,对在社区任职后表现突出,能胜任工作的基层聘干,在招录国家干部时给予适当名额照顾。在此基础上,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采取向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聘社区党支部书记,努力改善干部结构,增强支部班子的战斗力。

(四)构建和完善社区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体系。

1、加强社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对社区中的重大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加大对社区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力度。社区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所属社区单位在人才、信息、资金、场地等方面的优势,采取举办培训班、设专题讲座、组织上党课等形式,加强对社区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同时,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定期举办社区干部培训班,不断增强社区的自我管理、服务群众的能力。

2、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基层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参与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作为深化社区党建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党员在社区开展“双学双带”活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经济知识;
带头致富和带领居民致富,带头推进富民工程建设),并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行“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为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创造条件,并根据党员的特长,及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为民服务活动,密切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单位、党员与居民的血肉关系。

(五)构建和完善社区动作机制建设体系。

1、建立社区党建经费保障机制。目前,社区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应参照村级组织管理制定相关的政策,明确把财政投入作为解决社区基层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给社区党建以一定的经费保障。一是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以村干部的待遇为水准,在报酬标准、发放方式上相应给予社区干部同等待遇,确保社区干部的经济收入逐年有所提高,促使他们提高对社区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对社区干部报酬的监督管理。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乡镇党委要加强社区干部报酬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推行社区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试行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必须纠正中兴、北振社区和兴仁镇居委会将应属于党支部书记的月报酬发放给居委会委员的现象,及时明确把工资转付给社区党支部书记,切实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三是努力解决社区运转经费。明确社区工作任务,根据社区大小,每年由县财政定期划拔5000元运转经费,确保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正常开展。

2、完善社区党建工作的目标管理制。一是实现党建工作制度化。研究制定《××县社区党建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社区党员的隶属关系。建立社区干部目标管理机制,实行定岗定责定目标,强化考核、监督,调动社区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和表彰奖励制度,把社区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列入全县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时进行通报表彰,不断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3、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制。一是明确专人分片负责。乡镇党委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重视和加强社区党建工作,要明确副科级以上干部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使社区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等中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确保社区党建工作布置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建立督办机制。除县级领导小组外,乡镇要成立督办社区党建督办小组,同各社区签订责任状,具体细化到每一项工作,明确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定期不定期到各社区督办检查、指导落实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时限,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社区党建协作机制。按照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优势互补、互促互进的原则,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内单位实行“结队共建”,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党建工作的协作作用。社区党支部要主动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加强联系,将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表现反馈给其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以赢得他们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单位党组织要主动把党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社区党支部,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并将党员干部在社区建设中的表现情况作为评议党员、评比先进、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第四篇: 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探讨

摘 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是党在企业中开展工作的战斗堡垒和基础。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抓的如何,直接影响到党在经济领域中的执政能力。本文通过对新时期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问题的分析,现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 基层 党组织

一、新时期企业党组织面临的问题

1.在思想建设上,基层党组织自身思想建设薄弱

目前的支部活动主要是收党费、发展党员,偶尔参观学习。客观上大家都很忙,有上不完的课,写不完的论文、课题和各种各样的忙不完的事情,难以有统一的时间安排活动,主观上很多党员认为参加这些活动没有多少收益,与晋升职称几乎无关,机会成本很高,权衡之下属于可参加可不参加范围,无论组织者还是党员思想认识上都不足。党员教育工作抓得不紧。由于思想上认识不足,因此组织学习就放松了,常常被繁重的业务工作挤压。对党建工作中新问题、新形势、新情况认识和研究不足;
党建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浮于表面。

2.在组织建设上,由于党员的先锋模范没有能够充分体现,使党组织缺乏吸引力

党员同志没能真正体会到“支部是党员之家”、“有事情找组织”的组织认同感,非党员同志也没觉得有什么损失,还倍感庆幸自己可以不用交党费和少开几次会。作为先进组织应该具有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都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当前,优秀人才在高校里竞争很激烈,各民主党派都在积极吸纳优秀人才。

3.开展活动少,形式老套

部分企业党务干部认为衡量企业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是看生产经营业绩,一切工作都要给生产任务让路,这导致一些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淡化、弱化、惰性化,党内“三会一课”和其它一些好的活动方式已经不成规范。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改进的建设的建议

1.增强支部的吸引力

把基层支部真正建成“党员之家”——工作创新的动力源、信息共享的知识库、精神灵魂的憩息所。支部要主动从有关方面争取资金支持,建设相适应的工作与活动场所,并及时添置和更新必需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以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必须不断加强党的优秀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大力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

我们的党是实事求是的党,我们的组织是靠优秀理论武装起来的组织,我们的事业是与国际接轨,与时俱进的事业。只有在前进中不断更新血液,不断补充能量,才能增强我们的战斗力,才能使我们走的更远,飞得更高。

3.吐故纳新

要大胆地将符合党章规定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使党的肌体筋强骨壮,永葆生机。一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队伍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欣欣向荣,我们的事业蒸蒸日上。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旗帜在,事业在。几年来,在组织建设中通过注重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立标杆,树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正确梳理舆论导向,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效果。那些在危急关头,困难面前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优秀党员,那些肯于动脑思考,善于专研业务的业务骨干,那些通过组织培养,个人努力不断进步的优秀青年均赢得了党内的认可,群众的赞叹,不仅树立了个人威信,更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英雄的层出不穷也使我们的组织充满了活力。

4.健全责任体系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的章程和有关方针政策,对自己置身一定地域和不同行业所应发挥的功能进行准确定位,保证在扮好社会角色中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
在组织内部,根据党章所赋予的职能和活动要求,为每个成员设岗定责,保证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做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同样,没有准确的定位,施展不开拳脚。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首先就要找准定位,站稳定位,明晰权责,持续改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基层党组织功能,进而实现党的根本任务与企业发展目标的同步共赢。

5.优化制度框架

从自身建设层面看,党组织必须把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此建立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一系列激励和约束措施;
从发挥作用层面看,应建立健全党员情况反映制度、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征求制度、党内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党员示范岗制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以及先进典型评树制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一个堡垒、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旗帜;
从接受监督层面看,党组织要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自我。

6.必须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的质量,切实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努力呈现多样性

基层党组织是职工和党员干部、业务骨干联系的纽带。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的开展不仅是紧密员工联系,梳理相互关系,化解矛盾,消除误会的有效方式,更有助于拉动工作的向心力,提高集体的凝聚力,和组织的战斗力。切实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努力呈现多样性是我们长期以来开展组织活动所坚持的原则与重点。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更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需要我们花大力气、下苦功夫,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总结提高,不断去伪存真,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企业的改革创新和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参考文献

[1]林炳玉. 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初探[J].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0(01) .

[2]俞琰.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J]. 上海党史党建. 2010(02) .

[3]彭厚鹏. 实现基层党建工作评价科学化[J]. 学习月刊. 2010(05) .

[4]吴辉. 基层党建的创新与提升[J].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0(02).

第五篇: 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探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基层检察院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党的重要政法力量。本文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定位、体制、队伍、监督方面的问题进行辨析,提出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实行一体化领导、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务干部权责利统一机制、创新党建工作观念、内容、机制、载体等方面的改进设想。  

关键词:党建工作;
法律监督;
基层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
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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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

   (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民主党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主权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主权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主权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 

、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络资源,把检察内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三)完善党务干部权责利相统一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党务精英毛泽东同志有句名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建工作亦是如此,如果没有一批基层党务工作精英,再好的工作蓝图也无从落实。目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数量不足,中央文件规定“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院人员总数的1-2%,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基层检察院基本上都是兼职;
另一方面是

  

  

党务水平不高,现有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很少受过党务工作专业培训,加之向业务部门倾斜的用人机制又使得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因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党务精、作风正、威信高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已迫在眉睫。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好配齐党务干部。在当前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是选择一批50岁左右、经验丰富、群众公认且善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领导干部改任党务干部,二是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到党务岗位上锻炼。二要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着力改善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层级结构,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和渠道,培养造就一批精于党务善谋划、群众有威信、善于做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的党务精英;
要有计划地安排院党务干部轮流到党校或对口高校学习深造;
专兼职党务干部要自重、自立、自强,率先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在上情与下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谋新招、做细功、求实效,多方积累胜任工作的资本,争当党务精英。 

    三要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党务干部激励保障制度。 

    要按照上级党委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合理解决党务干部的职级待遇、疏通职务晋升渠道,赋予党务干部与党建工作相适应的人权和事权。要时时处处关注党务干部的精神需求和物质利益,做到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同步,精神关爱与物质帮助同步,让党务干部无后顾之忧。四要建立基层党建投入机制,为党建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核定党组织工作经费,从行政经费中列支。逐步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夯基础增活力,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四)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党建观念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以检察业务绩效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从而改变过去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努力认识和把握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客观规律,将机关党建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充分体现机关党建的时代精神。二是党建内容创新,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排头兵实践活动、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为主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党建机制创新,通过党内监督、量化考核、建立奖惩激励制度等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使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党建载体创新,以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党建工作渠道,在形式载体上力求丰富多彩,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局域、多媒体等现代的教育及信息传播手段,在党员教育和培训中产生双向互动和寓教于乐的效果。同时要利用络、多媒体等科技手段将检察系统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广为传播,对党员进行引导和教育,拓展基层党建工作新渠道,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何宗义.当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XX(6).[2]尹晋华.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人民检察.20X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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