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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3篇
【篇一】县发改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规划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东法治〔20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基层系列法治创建,扎实推进全县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法治东海建设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东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重点突出目标化管理、系列化推进、规范化运作、信息化联动“四化建设”引领,全面推进规划局法治创建,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满意度与获得感,力争3年达到县级以上法治创建先进标准。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科学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审批、重大行政合同等事项提交局会办会讨论前,需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局会办会等集体决策制度。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与国家、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违法创设行政权力。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法制工作机构实施合法性审查后,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公众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凡是我局制定的公开性文件、重大项目审批核准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都要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凡是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都要依法公开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和办理结果等。
(四)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局门户网站、微博和机关内网建设,提高信息质量,完善网上审批、信息公开等综合服务功能,更好地面向社会、服务公众、接受监督。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我局重大政策信息,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社会预期。
(五)加强规划法治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忠于法律、执法为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建立并落实法治建设培训制度,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每个科室一套法律知识读本,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开展规划为民服务。
(六)丰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文化渗入到深入推进规划事业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之中,通过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基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加瑞同志任组长,周昕、徐法明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结合我局实际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将基层法治建设列入目标管理,统筹规划加大创建,开拓创新加大投入,确保我县依法治县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坚持依法行政。要求各科室部门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事项,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整体联动的管理机制,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同时深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真正成为方便群众办事的指南。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公告、受理、办理、审批、监管功能,提升运行水平和实际功效。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完善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岗位设置、办事内容及其依据、条件、时限、程序、投诉电话等;
坚持做到主动服务不推诿、协调服务不扯皮、高效服务不拖拉、廉洁服务不设卡。
(三)落实措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建立固定的法治东海宣传阵地。将法治东海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织集体学习内容,强化宣传教育的力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东海县规划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根据需要适时要求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述职,交流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办实事求实效上提高百姓对法治建设的认可度,针对群众点题,认真梳理,按期办理,整治结果要接受群众评判。
(四)严格督查,确保法治实效。成立督查考评工作机构。建立东海县规划局法治建设督查考评组,专门负责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查考评。重点督查党政领导重视程度,宣传发动情况目标任务分解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以及对各部门的法治建设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特殊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下发《法治东海建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督查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向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供决策参考。
【篇二】县发改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高政发[2012]58号
关于印发《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法治 建设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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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县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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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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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30份
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六个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14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县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行政管理透明、高效,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高;
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健全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和预警、矛盾调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五项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模式和“扁平化”、“网格化”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创建,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 “六大体系”。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实现网上行政执法案卷监控评查常态化,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现象。加强行政权力库、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与衔接。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能进则进”原则,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压缩办理期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进行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着力构建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2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和论证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
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听证、论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决策,决策机关或提请政府决策的部门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要进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
凡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实施情况评估,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委托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评估等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调整决策或停止执行。县政府每年选取1-2件关乎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超越制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今后一段时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为科技创业创新、城乡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使制度建设与“六个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创新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制,凡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都要采取公开举行听证、组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字”管理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应列编“规字”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
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自2011年始,规范性文件每2年重点评估和集中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超期的原则上自动失效,确需保留的,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查认定或由制定机关重新制发。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围绕构建“职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规范化,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立高位协调、综合执法、基层自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五项机制,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认真做好阳江镇“强镇扩权”工作,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权限,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职能定位、执法范围等,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名称、编码等要素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梳理、调整并公布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保障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全面落实企业“零距离服务”,积极推行涉企“人性化执法”,进一步规范涉及投资环境的执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六、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体系,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合力。成立由县法制办牵头的行政调解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对接,实行法院与司法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医患纠纷等调解工作。支持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确保基本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制度,确保社会矛盾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力求矛盾纠纷发现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处于省市领先水平。依法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大信访”工作体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解决矛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审理,确保复议案件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办理。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察、司法、法院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被申请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应诉培训,组织旁听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建立健全重要行政诉讼案件报告、通报制度。
七、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机制
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各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监察部门应做好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相关行政机关要主动认真开展调查,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和回应,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格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细化问责范围和对象,增强可操作性。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问责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机关干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并作为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通过领导干部大讲堂、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县管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聘请专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每年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加大集中培训力度,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用2年左右时间,将全县领导干部轮训一遍。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测试考察结果作为任职依据。
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对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资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建立网上投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执法权力、粗暴执法的人员,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健全组织机制。建立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首长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县政府每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大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建设一流的法制工作人才队伍。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每年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法治部门建设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篇三】县发改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改局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召开之年,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县发改局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吃透上情、掌握下情、切合实情,守住两条底线、做好两个保障、打造更多亮点、补齐弱项短板,全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守住两条底线
(一)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全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7+4”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和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全县“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扫H除E专项斗争,守住金融风险底线,维护金融稳定。
(二)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及供电服务专项督查,系统排查各环节电力企业在电力服务、安全管理、生产运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引导生产主体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隐患。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宣传,规范高后果区管理,继续开展徒步巡线和打通绿色巡护通道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早发现、早整治、争取工作主动权。
二、做好两个保障
(一)抓好粮食和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一是完成粮食储备。完成我县地方储备粮增储任务。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做好救灾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建立应急保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数字粮库建设,推进安全、绿色、智能、精细管理,通过信息监控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提高储备粮科学化和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做好能源结构调整工作。一是全力推进能源供给。重点做好化工园区热源项目推进,稳定县域热能供应。二是确保能耗可控。重点推进煤炭消费压减、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重点企业节能审查等工作,完成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三、打造更多亮点
(一)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一是争取政策。深入研究上级政策导向,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对上沟通,争取上级政策最大力度向我县倾斜。二是争取事项。深入谋划一批事关长远的重大事项,多渠道争取上级支持。三是争取资金。认真研究国家、省、市政策,把握投资动态和资金安排方向,充分做好地方zf专项债券、新增中央投资、特别国债和补短板强弱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储备工作,做到项目谋划有方向、前期工作有着落,为高质量申报项目做好前期准备。
(二)全面启动监督执法,履行监督职责。一是申请成立监督执法科,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二是配齐人员,实现专人、专职、专业。三是工作到位,做到真监督、真执法。
(三)做好项目谋划和推进工作。一是牵头负责zf投资项目生成。二是积极参与双招双引项目评审论证。三是积极争取全力推进省市县重点项目。2022年争取省级重点项目6个,市重点项目9个,积极筹划县级重点项目。
(四)加强对上级政策的研究与把握,做好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文章。成立政策研究专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研究,积极对上沟通协调,同时深入一线强化调查研究,吃透县情,做好结合文章,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加强价格认定。认真做好月度、季度、年度价格走势分析及预测,加强对粮油、猪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的监管。认真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定价工作。开展教育、医疗和电信邮政资费的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继续做好价格举报受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六)全力以赴做好年终考核工作。统筹做好牵头负责的1个单项奖、1个定性指标、8个定量指标、2个扣分指标以及县域经济、镇域经济考核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考核,争取更好的名次。
四、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全面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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