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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2-08-09 21:4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范本)

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范本)6篇

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范本)篇1

质量保证协议书

JT/QC4015 NO: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目的

为确保甲方质量,保证体制有效运行;
确保乙方供货质量的稳定,满足甲方用户的最终产品需求,防止不合格品配套的发生,特签定本协议。

2、适应范围

本协议适应提供甲方 产品配套的乙方。

3、双方合同涉及的内容

3.1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合同订单应当准确无误的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交货期限、交货方式、质量保证期限。

3.2甲方如需要对已下达,但尚未执行的合同(订单)内容进行更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代表确认并纠正合同(订单)内容。

3.3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合同订单,应附加工、购买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要求。如甲方不能明确提出的质量技术指标可使用国家标准或由乙方代为提出,双方同意后形成书面记录。

4、质量标准的说明

4.1甲方通过图纸、标准或指定样件等方式,向乙方说明产品的质量标准。

4.2对甲方提出的质量标准有异议时,或者希望变更时,乙方须向甲方提出申请,进行协商确定。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合格率:

产品不得低于 %,质量保证期 年。

产品不得低于 %,质量保证期 年。

产品不得低于 %,质量保证期 年。

产品不得低于 %,质量保证期 年。

5、质量检查确认

5.1乙方根据双方协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出具乙方每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必要时,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交乙方产品的《检验基准书》、《QC工程表》及其他此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给甲方确认。

5.2质量检查供货初期在 进行,正常时在 进行。

5.3属双方协定或国家强制性检验的项目,甲方或乙方不能完成检验时,必须在甲方质量管理部门指定的国家试验机构进行,检验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配套件进行检查,或是对乙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察。

5.5当乙方的生产场地发生改变或关键工序、设备发生改变时必须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6、乙方的赔偿责任

对于配套发生的问题符合下面某一项时,乙方要负责下述7.1所约定的赔偿责任。

A:未使用的乙方产品完全不符合甲方的质量技术要求;

B:乙方单方面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影响甲方产品的交货时间;

C:配套件经乙方货源地验货后,由乙方保管不善或维护不好或运输过程造成的问题(本条款适用由乙方保管运输的产品);

D:乙方供应产品在甲方地检验的零散不合格品;

E:乙方产品已验收,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乙方产品超过(含)3%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

F:由乙方不合格引起的甲方产品售后维修、退货、运输等费用;

G:甲方无法判断,乙方出厂合格,而实际与要求质量不符合,造成的其他问题;

H: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产品合格率低于4.3项1个百分点;

J: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产品合格率低于4.3项2个百分点;

K:因甲方客户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批次合格率低于上述J条百分点。

7、索赔

7.1当乙方产品符合本协议第6项各子项内容时,乙方应按下述第6项各子项相对应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7.2配套件发生的问题,甲方判断符合下面某一项,乙方可免去赔偿。

A:是由甲方提供的配套件以外的产品缺陷造成的问题;

B:甲方不与乙方协商,改变配套件结构或变更式样,由此引起的问题;

C:甲方产品交给最终用户后,产品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不正常的使用、保管或擅自改变结构,由此引起的问题;

D: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图纸缺陷引起的问题;

E:由于甲方不适当的使用修理引起的问题;

F:由于甲方保管不周或维护不好造成的问题。

8、其他

8.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8.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日期(盖章):
代表签字/日期(盖章)

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范本)篇2

文件编号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一、总则

二、验收规则

三、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四、元器件周期试验和可靠性监控

五、设计、工艺、技术性能更改控制

六、合格质量水平控制

七、质量信息反馈

八、不合格品的处理

九、质量责任

十、附件

一、总 则

1.1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明确供需双方的责任及义务,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协商签订本质量保证协议书;

1.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因任何一方违背协议而发生质量事故,违约方应对其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1.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到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

1.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6本协议解释权归属于XXXXXX能源有限公司;

1.7本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买卖协议》的附件。

二、验收规则

2.1 以乙方每次供货的同种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甲方验收乙方提供的产品时按照甲方执行并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来料标准的最新版本进行检验,若发生不合格,由甲方发出“来料质量异常报告”,并按本协议的第8.1条处理。

2.2 甲方若修订验收规则,须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确认后才可执行新的验收规则。

2.3.1 乙方新产品开发时向甲方提供《产品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等,送样时甲方对乙方的样品进行核对确认,必要时进行封样处理,封样作为产品质量处理的标准之一;

2.3.2若乙方已有的产品,在向甲方提供第一批产品时需附上《产品技术规格书》,甲方参考《产品技术规格书》进行认证及检查。

2.4 当甲方检查乙方提供的产品连续发生三批不合格时,并按本协议第7.4条处理。

2.5 乙方应保证发生混料的比率≤0.05%,超出此比率将视为不合格,并按本协议第9.2条处理。

2.6 为了保证甲方对产品的管理,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交该批材料的出货检验报告给甲方,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需符合甲方要求。

2.7 产品技术质量要求:

2.7.1产品技术指标按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验收规则、《技术规格书》等相关文件执行;

2.7.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双方书面确认的合格质量要求,否则甲方将视为不合格给予退货,并按实际情况按本协议第8.1或9.1条处理。

2.8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性能等产品质量完全由乙方保证,若因乙方产品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包括引起的客户投诉、退货、索赔及使用过程中发出不合格造成甲方停线、浪费能源或工时、连带报废其它物料等,经双方确认属乙方来料导致的,所产生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在搬运、加工、运输、储存等因素或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质量事故, 概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9为保证乙方提供的产品持续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建立并保持实施文件化的QMS(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甲方提供证实,甲方为了实现对乙方提供物料的质量控制,可以组织品质、技术、生产、采购、工程和营销等部门对乙方建立并保持实施的QMS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在甲方承诺其技术、业务等营业性机密信息受控的条件下给予充分合作。

三、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3.1乙方应建立原材料认定制度,为甲方配套的产品所用原材料实行认定及定点供货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3.2乙方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3.3乙方应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的批次管理制度,超期失效的物料严禁使用;

3.4对以上几点,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执行情况,并加以符合性考核,对不符合者,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用等处罚措施。

四、元器件周期试验和可靠性监控

4.1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第2.1标准进行周期试验和可靠性试验,甲方有权提前 工作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测试报告;

4.2 乙方须进行可靠性等级试验,甲方有要求时,试验应在国家或国家认可的实验室进行;

4.3乙方一旦发现送甲方的产品存在影响可靠性任何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与甲方一起制定补救措施;

4.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早期失效或中期失效隐患时,甲方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乙方在接到信息应立即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制定补救措施,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5因乙方产品可靠性原因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不包括因甲方在搬运、加工、运输、储存等因素造成的质量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设计、工艺、技术性能更改控制

5.1乙方经甲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主要技术参数及安装外型尺寸等。若确需要更改时,必须先通知甲方,按本协议第5.2条的要求进行验证和提交试验报告及更改后样品给甲方确认,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相应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2更改后的方案,双方应纳入有关文件进行管理。

六、合格质量水平控制

6.1乙方每月提交的产品在交收时批次合格率≥95%;
来料批次合格率计算方法:(批次合格率=每月来料总合格批次/每月来料总批次*100%);

6.2乙方质检部门在验收其生产的产品时,合格质量水平一年内连续三个月未达到6.1条规定的批次合格率,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供货,乙方此时应进行限期改善,并依据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通报乙方的改善情况及改善结果,如有必要甲方可对乙方的改善结果进行现场确认;

6.3乙方应对库存三个月以上的产品在出货前进行重新检验。并经甲方认可;

6.4乙方产品在甲方组装生产使用过程中,不良率超过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进行质量信息反馈,同时提供不良品供乙方分析,乙方在接到反馈信息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分析,及时查明真正原因通知甲方以利于双方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并向甲方提供分析整改报告,甲方根据情况与乙方共同协商处理方法。

七、质量信息反馈

7.1甲方对乙方的交货进行来料检验,出现不合格批次时,甲方应出具“来料质量异常报告”及不合格品给乙方;

7.2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批次,甲方出具“来料质量异常报告”及不合格品反馈给乙方;

7.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反馈信息后必须立即组织分析、处理,并在五天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质量分析及整改报告,在质量问题未妥善处理之前,甲方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暂停供货;

7.4乙方产品连续三批不合格,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书”,乙方在接到甲方“纠正预防措施报告书”的反馈信息后必须尽快组织分析和处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初步分析报告,5个工作日内提供质量分析和改进报告;
在质量问题未妥善处理之前,甲方可视情况暂停乙方的供货或按照9.6 条处理;

7.5乙方收到甲方任何书面通知或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

7.6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指定的质量信息负责人发生变化,应在一周内通知对方。

八、不合格品的处理

8.1来料检验中不合格品处理:

8.1.1来料中批次不合格品,原则上整批退回乙方,对于甲方必须使用的急用特采处理产品,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地点进行特采处理加工,然后向甲方进行第二交验,特采处理原则上应由乙方完成,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处理,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工时收取加工费用,甲方工时费用标准按照RMB12.00元/人/小时计算;

8.1.2来料检验中的批次不合格产品,如果是因为性能以外的缺陷,甲方可根据需要实行特采使用,视实际情况按本协议第9.3条处理;

8.1.3进料检验中合格批中的不良品由乙方负责分析和返工处理,但不影响甲方生产及出货进度,否则按本协议第9.1条处理。

8.2使用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处理:

8.2.1正常使用下出现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不合格品,甲方视情况通知乙方分析和处理;

8.2.2市场返修退回的不良品,经甲乙双方共同分析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甲方通知乙方共同协商处理方法。

8.3甲方在对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中,如判为不合格品需退货时,甲方采购部将及时通知乙方,具体处理要求及流程参照《买卖协议》执行。

8.4不合格改进报告的反馈:

甲方应及时地以“来料质量异常报告”或“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的“来料质量异常报告”或“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在下批来料中将问题解决,当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处理,甲方有权终止该材料的供货合同,直至乙方给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并经甲方确认方案可行,才能恢复乙方该材料的供货资格。

8.5甲方不得将客户投诉或退货的非乙方的产品返回给乙方,否则乙方将不予受理。情节严重的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九、质量责任

9.1经双方确认, 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事故导致甲方停产或延误出货一天以上,乙方按此批货款的1%赔偿甲方损失;
轻度影响但能接受,给予乙方警告或其它方式的处罚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市场重大质量责任,需双方共同协商确认,若属于乙方责任所致,导致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9.2乙方混料比率≥0.1%将视为不合格品进行退货处理,并按本协议的8.1 或9.1条处理;

9.3甲方对乙方产品特采使用,可由甲方根据特采使用的产品对甲方最终的影响程度而定给予乙方警告并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改善。

9.4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进来检验合格的物料不能豁免后续生产或使用中出现该物料原因造成的品质问题,不包括因甲方在搬运、加工、运输、储存等因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品质问题的责任:

9.4.1当乙方提供的物料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时,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产品造成,乙方应立即派人到甲方进行处理并承担甲方相关材料损耗、返工工时和由于交货延误导致的其它损失;

9.4.2当乙方提供的物料在甲方客户或市场上出现问题,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产品,不包括因甲方在搬运、加工、运输、储存等因素造成的品质问题,乙方应配合甲方立即安排人员会同甲方一起处理,同时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9.5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反馈3次以上,未能有效改进的地方,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同类产品的供应资格。

十、附件:无

十一、清洁条款

本协议正文部分为清洁文本,正文中任何非打印文字及图形均不具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范本)篇3

编号: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承诺合同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投标人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如果我公司在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及稽查局大院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中获取中标,应项目投标的有关要求,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产品质量承诺:
  

(1)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产品都是厂家原装正品产品。

  

(3)所有的附件及零配件是正规厂商生产的产品   

(4)产品“三包”内容:实行包退、包换、包修服务。

  

(5)质量问题的处理:按厂家质量保证实行。

  

(6)质量投诉的处理:由专人负责本次项目投诉处理。

  

(7)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免费上门服务。

  

2、厂家质量保证   

提供三年免费售后服务。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范本)篇4

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采购方):

加强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设备是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建立供需双方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首次购入医疗器械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证照和授权手续,以供乙方销售备案用。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方是经营企业,向乙方供货时,应按批次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书或其他有效证件。

(五)甲方货到后,乙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供方需负责更换或退货。

(六)乙方应具备贮存、保管甲方所供医疗器械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发生问题的,由乙方负责。

(七)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八)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九)医院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妥善解决。

(一十)因甲方夸大产品的功能与功效,造成乙方与用户产生纠纷并早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

(一十一)有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甲方负责。

(一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调解决,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解决。

(一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供货(签章) 需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人委托书

兹委托本公司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本公司所有产品的业务等方面的有关事务。

委托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公司(签章):

委托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范本)篇5

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配送公司):
乙方(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乙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加盖企业红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二、甲方供给乙方的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保证符合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如因甲方所供产品的质量问题给医疗单位或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责任,乙方有协助甲方处理问题的义务。

三、在正常业务中,乙方在验收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时如发现有问题或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滞销、过期等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查实后应立即做退换货等处理。
  四、本质量保证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所指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特指送货或发货凭证中载明的具体品种、规格、批号、数量。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范本)篇6

编号:
质量保证合同
供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 月 ____ 日
供方:
需方:
本着互信互利、共赢未来的原则,供、需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对双方之间发生的购销或加
工业
务往来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质量技术标准
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双方签样确认的质量要求;

2、该产品之国家或行业质量技术标准;

3、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验收标准或质量指标。
二、 质量问题的范围
1、 质量瑕疵
1) 需方在发现供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时,供方应积极努力调查原因所在。并供方在接到
需方投诉或通知后应速派员到需方处或现场协助处理。

在供方解决质量问题之前, 为保障质量、 避免风险和损失扩大,需方可单方取消后续订单量(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直至质量问 题完全解决并制定出有效的纠正 / 预防措施,再另行安排。
2) 若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非需方因素),对需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如损耗超标、工效降低、停工待料及品质下降等),双方应协力解决,并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的损失和费用等。
3) 若因供方材料存在质量瑕疵(非需方因素)而导致需方产品于市场上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需方将根据相关法规追究供方之法律责任。并供方将承担并赔偿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处理费用、给消费者的赔偿、销毁问题产品的损失等)。
2、 交期延误
1) 需方按本协议第一条检验判定供方交付的产品质量,若因供方产品存在质量瑕疵(非需方
因素)被需方退货而造成延误的,在 5 天内每延误 1 天,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该批货款的 1 %作 为违约金;
延误 5 天以上的,需方可单方取消本次定单(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供方 在支付以上约定违约金外,并须另向需方支付该批货款的
5%作为违约金。

2) 供方非因质量问题交期延误的,在 5 天内每延误 1 天,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该批货款的 1 %
作为违约金;
延误 5 天以上的,需方可单方取消本次定单(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供 方在支付以上约定违约金外,并须另向需方支付该批货款的 素,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处理。
3) 若需方因生产计划变动等原因, 在维持原订单的情况下对订单交期进行推迟调整
, 供方须予
10%作为违约金。如遇不可抗拒因
以配合并按双方协商调整后的交期准时来货,否则,需方将按本条第一款之方式对供方进行索 赔。若调整后的交期在原定交期之前,供方须全力配合,力争准时来货,若供方最终来货日期 迟于原定交货日期(交期调整前双方协商确定之交货日期),则需方将按本条第一款之方式对 供方进行索赔。
3、 数量不足
若出现供方来货数量不足的问题或未能达到每日交货数量,供方应积极努力以最快的速度补齐 所缺数量。因供方供货数量不足而影响到需方生产的排期和正常出货的,需方将按交期延误方 式对供方进行索赔,处理方式参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三、 处理方式
1、 当出现供货质量问题(产品质量瑕疵、产品交期延误、数量不足)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合
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并且供方接受按以下方式中其一或连同进行处理:
a) 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的,供方应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或具体《订购合同》的约定处理。

b) 交期延误的,供方应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或具体《订购合同》的约定处理。

c) 拒收 / 退货(货物原样退回或破坏后退货);

d) 更换(包退包换);

e) 折价或折量收货;

f) 销毁不作退回;

g) 按国家《合同法》追究责任方责任和赔偿有关损失。
2、 供方来货质量被需方品质管理部判定为不合格,需方让步接受或特采使用的来货,特采加
工费用由供方完全承担。供方应尽力调查原因所在,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质量问题,并制定出有 效的纠正、预防措施防止同样情况再次出现。

3、 供方对退货或需销毁的不合格品,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的时间内(本地两天;
省内五天;

省外十天)派人处理,逾期未处理的,需方对产品由于存放而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不予负责, 并需方可对产品自行处置。
4、 为避免双方利益受损或遭受更大损失以及不良影响,需方可起用已扣没的须销毁的不合格
品,其方式应视为需方对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侵害而作出的保护双方利益的一种负责行为,供方 对此不提出货款要求。
四、 检测与评价
1、 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的要求,并对每批产品进行常规检验。需方以
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之标准作逐批检查验收,供方应根据所交付产品的实际质量情况提供产品检 验合格证明、随货附出货检验报告。
2、 需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之标准检验判定供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合格与否,不合格品依据本
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方式处理。供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需方通知的两日内提出复检或仲裁要求, 逾期不作回复的,则认为供方认可并接受需方处理。
3、 需方不定期对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一次性试验。试验项目和内容主要针对验收标准或行
业规范上要求控制的指标进行检测。需方若不具备检测条件可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 行,若产品符合标准,检测费用需方承担,否则费用由供方承担。
4、 需方每月对供方的供货情况进行一次评价考核。连续三次评为不合格的,或出现重大质量
问题、供货问题的供方,需方可以暂停其供货资格,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供方);

供方在相应的方面进行改善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需方评审合格后方可恢复供货资格。
5、 需方每一到两年对供方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的依据包括每月 / 季度评价考核记录及供方
的生产现场评审。评价结果将作为需方对供方供货比例和供货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 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遭受不可抗力一
方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主动协商解决办法,或双方重新 协定交货日期。在此之前,供方有义务尽最大努力按计划交货,以减少需方的损失。并应当在 遭受不可抗力之日起 10 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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