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心得体会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以下是小编为您推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在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政治建设摆首位规定的第二章第七条三款中指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
政治是大局和保证,政治问题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问题。
机关党组织应当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政治建设来统领机关党的工作。
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对党忠诚、人民群众满意的机关。
党建业务一起抓规定的第六条明确指出“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就业务抓业务、就党建抓党建,“两张皮”一直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根本原因是对党建工作认识表面化,认为开个会、传达一下上级文件精神、做些具体的党务工作就是抓党建。
在工作中只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在本质上统一起来、在操作上融合起来,牢牢把握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个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才能彻底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难题。
对业务工作中的问题,要善于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素质、精神作风等方面找原因;对党建工作的成效,要看是不是推进了各项事业发展,是不是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培训要重视规定的第十八条中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党员教育工作是党建工作中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党员能力素质、建强战斗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
党员是党组织的基础,更是联系群众的纽带,基层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了全体的党员的形象,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能够有效提高党员形象和自身素质,有利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也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当前,我们正处于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内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现象,通过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纪律意识,能够全面加强和改变工作作风,稳固基层执政政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锤炼党性提升政治领导力。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务必遵循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执行这两项法规,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就是要把党章的树起来、立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个性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作为一个在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只有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永葆生机活力。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通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对于从严治党,我也有自己的一点体会。
首先,党员必须要坚定理想信念。在新的时代,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思想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柱。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不会去坚持和奋斗,甚至会虚伪和堕落。对党员干部来说,理想信念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难以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也无法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难免犯错误。而坚定理想信念关键之一在于理论教育。坚定的信仰来自于对理论的深刻认知和切实把握。当前,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思想建设要从严,关键是要从严设计、从严管理,建立严格淘汰机制。要奖优罚劣,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做好制度设计和安排,构成导学、督学、验学、奖学的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在动力。
其次,党员务必要端正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工作作风上,务必发条紧绷、警钟长鸣,要端正工作态度,增进对工作的感情,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向先进看齐,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勇气和更高的热情,时刻持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踏踏实实为民服务。
最后,作为青年团员,需紧跟党的步伐,提升自身的政治站位,不断提升自身素质。随着生活阅历和工作实践的积累,对自己的要求也要不断提高,不能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安稳”就放松警惕、降低要求,要时刻持续用心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状态,不松懈、不懈怠,不断提升工作素养和处理具体问题的潜力。缺乏必要的潜力素质,只会变成“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有了潜力,就有了做事的“底气”,有了前进的自信。坚定了信心,就能更加从容地应对遇到的风雨、困难和挑战。
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民主化,不仅有利于建设坚强有力的执政党和廉洁高效的政府,也能为全社会做出表率,有利于凝聚民心,齐心建设小康社会,带动整个社会物质和精神上的繁荣进步。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我办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县扶贫办党组书记,我认为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认清形势、落实责任。
一、勇于担当,强化“一把手”责任
办党组是县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要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把主体职责落到实处,巩固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项目亲自督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
近年来,县扶贫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创新载体,强化廉政宣传教育
县扶贫办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扶贫工作之中,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对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二是为确保扶贫办干部职工政治清明廉洁清正,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焦裕禄》、《兰考》、《“四风”之害》、《忠诚与背叛》等廉政教育警示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学习,用先进典型对标、以反面典型警示,深入查找和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给全体党员干部带来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更加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的工作理念。三是在机关公共场所设置了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警示牌和宣传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追求积极健康的文化生活方式,自觉养成守法、诚信、自律的行为准则。
三、建管并重,强化规章制度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重点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4年我办的工作任务是推进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整村推进、产业发展、“雨露计划”、扶贫搬迁、扶贫互助金、扶贫贷款贴息等,它们的完成与否不仅会进一步加快我县脱贫致富,还直接影响着群众的生活和发展,因此我办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一是结合扶贫办实际情况,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进行细化、分解,经领导班子审核,职工讨论通过后,出台扶贫办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下发到每位干部职工,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管理制度。二是规范机关内部运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严格用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重点在规范工作程序上做文章,对办文、办会、办事的各个方面都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明确操作办法,提出具体标准,确保机关日常运转的灵敏、高效和有序。三是成立机关内部管理监督考核组,采取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和随时抽查的方式。对未有效执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进行教育,并通报批评;对执行力度大、执行效果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并计入年度考核中。
四、榜样示范,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既要履行一岗双责,更要发挥模范标杆作用,以上率下、上行下效。一是办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范围,严格接待标准,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行为。二是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等经常开展面对面地交心谈心,掌握清楚他们心理状态,提醒他们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增强法制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开展交心谈心达40余次。三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问题一律民主决策、会议决定,并邀请县第二纪工委领导全程参与,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落实“两个责任”是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得力举措,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乡镇主要领导,应该认真贯彻落实、带头执行担当,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强化管党意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镇党委“主体责任”就是集体责任。每位党支部负责人就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在党言党、在党管党,做到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要领导应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而且自觉带头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带领一班人切实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动每位党员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勤政廉政,像焦裕禄、孔繁森那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党委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把手要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分内之事。同时要求各党支部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对腐败行为要动真碰硬、零容忍、零藏身之地。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切实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把准工作重点,确保责任分解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仅是领导,还要担负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责任,开展以“五德”教育、党风党纪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不断创新教育载体、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尚廉的良好风尚。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用于亮。立足打造敢担当、重落实、善创新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干部“正反评价”体系,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本人、家人和身边人,净化朋友圈和生活圈。带动镇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始终保持敬畏之心,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法纪底线。
抓好措施落实,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首先要加强学习宣传,各支部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会,传达落实“两个责任”的最新要求,把“两个责任”精神实质学深吃透,并且人人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其次要强化组织领导,通过“提位次”保证纪检履职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增强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的威慑力。
三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各支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并现场测评打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巡查,一旦查实要迅速、严肃作出处理。同时落实报告制度,要求各支部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底前,要以书面形式分别向镇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
对责任范围之内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谁,都要追究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建设幸福富庶的新黄集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党中央清醒地认识到,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
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对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等改革举措,其中首要的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形势正确判断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反腐倡廉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必将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已经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高度,要求全党必须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下大力气解决消极腐败问题,并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党现阶段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是本地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
督职责。两个责任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和源头,把两个责任落到了实处,就是牵住了牛鼻子,必将为反腐败增加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我们每个党员都很清楚,这样明确提出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出的全面领导责任,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主体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否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现在,有个别党委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开个会、讲个话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
面对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如果党委还在装糊涂、当好人,还不认认真真去抓,那这个党委还抓什么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明确并落实
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
同时,为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必须严格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落实两个责任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乎党的建设科学化发展,关乎新时期反腐败斗争成效。
作为工委副书记,对两个责任不能停留在认知上,更应该积极建言献策,为区工委、区纪工委做好两个责任落实尽自己的力量。我想我们应该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面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违法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从查办的案件看,既有管钱、管物、管项目等权力大的单位和干部出问题,也有一些清水衙门出问题。从反腐倡廉工作层面分析,主要
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基础在党委,关键在党委书记。各级党委书记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但要强化党委书记意识,更要强化第一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党建意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自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党委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切实强化敢于担当的历史使命意识,带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二是要丰富工作形式载体,下大力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
党委要带头,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把责任传递下去、把压力传递下去。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要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党员干部面临的社会环境及其思想变化和行为动向,积极探索增强党风廉政教育有效性的新途径、新方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拒腐防变预警教育系列活动,形式涵盖观片思廉、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专题辅导讲座、廉政谈话等。二是强化监督制度完善和落实,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定期组织述职述廉活动。开展执行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专项检查。三是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治病救人,在重大时节、重要职位调整和重大改革事项中,对党员干部身上
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袖子,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分析研判反映处置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三是要以专题活动为载体,强党性严作风,争做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为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性锻炼,严肃组织纪律,持之以恒地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若干规定,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组织开好丰富多彩的专题活动。开展一次专题党性分析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等方面,认真分析和解决执行规定不坚决、整改落实不到位、扫除四风不彻底的问题。开展一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收集分析活动。
结合各地区各单位的实际,着眼于引导思想舆论、化解党员干部情绪、凝聚发展共识、推进各项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进行一次收集、分析和上报。要从党员干部的思想反映中,反思倒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问题,不断改进作风,切实增强领导决策能力。
四是要以改革精神谋创新,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靠工作机制来保证。各党委、纪检组织要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重点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协助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纪检组织要协助和配合上级组织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工作规划、计划和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年中和年底,各级党委、纪检组织要分别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三是督促检查机制。要通过列席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开展约谈等方式,指导各级党委实施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听取意见,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
四是工作交流机制。要通过民主谈心、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承担着重要责任,唯有做到尽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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