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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范本

发布时间:2022-07-31 19:55: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范本,供大家参考。

《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范本

 

 《录用审批表》、《考察(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

 1、“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工时间”等要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填写时间时,年份一律用 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 2 位数字表示,如“1992.05”、“2010.11”。

 2、“民族”栏中填写民族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如皋”、“山东泰安”。如是南通市 XX 区,可填写“江苏南通”,除此之外必须填到县(市),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4、“政治面貌”栏中,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

 5、“学历学位”如实填写,如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需详细填写 XX 学士、XX 硕士或 XX 博士等。

 6、主要简历从高中学习经历起填写至目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 4 位数字表示,月份用 2 位数字表示),前后衔接,不得空断,务必真实准确。如有重要的工作学习经历也可以单独反映。

 如有涉及定向考录职位所需经历条件的,须明确写出(如:2008.09-2011.06

 如皋市 XX 高中学习,2011.09-2015.06

 XX 大学 XX 专业学习,2015.08-目前

 如皋市 XX镇 XX 村大学生村官)。

 7、“家庭成员”主要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等,“社会关系”主要指本人的旁系亲属、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如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处级(军队副团职)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及重要海外关

 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父母为父亲、母亲,配偶为丈夫或妻子。

 8、“奖惩情况”如实填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 考试成绩 栏中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参照南通市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内容填写 ,体检结论 考生不需要填写 。

 10、《录用审批表》照片空格内需插入彩色电子照片(适当缩放);录用单位及职位名称须详细具体,如“如皋市乡镇机关(01)科员”;考察(政审)意见栏、相关单位及审批机关意见栏考生不需要填写;《考察(政审)表》现实表现栏、相关单位意见栏考生不需要填写。

 1 11 1 、 表格 填写过程中不得对表格格式及页面设 置作任何改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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