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XX 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石廉发〔2017〕79 号 ★ XX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委、各局、处、公司党委、区机关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织: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7 年 4 月至 11 月底在我区开展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将两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XX 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 017 年 4 月 12 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 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动中央、XX 市及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我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 XX 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现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XX 重要讲话精
神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整治重点,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全力推动实现我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目标,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二、工作时间专项治理时间自 2017 年 4 月至 11 月底。三、治理内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XX 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错失工作时机、耽误工作进程的; 缺乏政治担当,“四个意识”不强,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的; 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只喊口号、光说不练、不认真贯彻落实的; 落实环境治理、疏非控人,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作风不实、效能低下、落实不力、推进速度缓慢的; 履行生态文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等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的; 在城市建设、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等领域中,存在以权谋房、以地谋私、以工程谋利等行为的;在异常形态平房单独转移登记、落户和学籍办理过程中存在乱作为行为的; 为民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置之不理、处置不当,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造成恶劣影
响的; 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以及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的; 纪律松弛,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庸懒散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四、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区属各部门要全面部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深入查找本部门“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加强日常监督各纪工委、各纪检组要结合重点任务,采取实地走访,查阅问题清单、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于每月 20 日前填写专项治理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阶段性监督检查报告,于 6 月 20 日、11 月 20 日前,电子版报送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审计、财政、督查等部门也要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本部门专项检查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专项督查区纪委监委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为重点,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效能低下、落实不力,推进速度缓慢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区纪律作风建设巡察
组通过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街道、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纪工委、各纪检组专项治理督促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不打折扣,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严肃执纪问责 集中查办一批典型问题,对反映集中、久拖不决、久禁不止的问题,加强重点督办。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到位的;对治理过程中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五、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问题及管理上的漏洞,要及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以不断深化巩固治理工作成果。请各单位于 11 月 20 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总结,加盖公章纸质版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箱。区纪委监委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全区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纳入年底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各纪工委、各纪检组要同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阶段具体工作稳步推进。
附件:开展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017年4月12日 附件 开展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 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单位名称问题内容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进度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 XX 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督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各级纪检组织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实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二、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小官贪腐”问题。重点查处“小官大贪”,贪污、截留、侵吞、挪用、套取、强占群众钱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整治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公车私用、奢靡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问题。坚决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钱物等问题。严肃查处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在专项行动中充当保护伞、说情打招呼、从中谋利、内外勾结和散布负能量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
“为官不为”,不积极履行职责、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而贻误专项行动等有令不行的行为;对在专项行动中党建统领不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都要严肃问责。严肃查处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坚决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民专项资金,以及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执法、监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审批权或市场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以“好处费”“关照费”“业务费”等名目受贿索贿;公共服务部门利用所在的特殊部门或垄断行业,向群众和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敲诈勒索等问题。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工作安排本次专项工作时间从 2017 年 4 月至 11 月底。专项工作针对全区党员、干部,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安排部署,自查自纠下发《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综合利用网站、政风行风热线、“四风随手拍”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接收群众监督举报。区属各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可以合并制定实施方案。要围绕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深入查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发现
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加强监管,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和延伸至基层。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各纪工委、各纪检组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明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把专项工作的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发现轻微、一般性问题,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书面函询;发现较重或严重问题线索,要按程序及时上报。区纪委监委要进一步加强线索排查,确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摸排无遗漏;加强案件查处,对摸排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对初核转立案的案件,组织力量,快查快结;加强通报曝光,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区纪律作风建设巡察组对各单位、各纪工委、各纪检组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部门加强督查督导,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切实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完善机制,整改提高各单位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制度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机制的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全区各纪检组织要认真总结专项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抓住整治重点。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查办案件、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发现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贪污贿赂、徇私枉法、
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系统性违规违纪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都要严格惩戒问责。强化督查督办。区属单位于 11 月 20 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加盖公章纸质版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纪工委、各纪检组要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台帐,作为巡回督查的重要内容;每月 20 日前要将《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6 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的监督检查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电子版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形成工作合力。区属各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各纪工委、各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交办、处置机制,督促各部门开展领域内的自查自纠。区纪委监委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附件: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统计表 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 017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
之风和腐败问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类 别摸底排查发现问题线索谈心谈话约谈函询 “小官贪腐”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疏解治乱促提升”行动中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的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 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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