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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巡察工作存在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2-07-23 15:45: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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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巡察工作存在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全文完整)

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4篇

【篇一】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王建斌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7年第10期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5-000-01

        摘 要 基层党组织作为服务群众,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的前沿阵地,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和昂扬斗志,认真查找和发现存在不足,进而探索新思路、新方位,找准工作重心,确保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关键词 基层党建 存在问题 对策

        在全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大背景下,作为基层单位党组织,对影响基层党建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需要找准工作重心,转变新思维,确立新目标,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全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上档升级。

        一、基层单位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当前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停留于表面和初始状态,还不能从科学、有效、长期发展的角度出发,去理解和渗透思想政治工作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和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为,部分人员认为“思想政治是虚功,可有可无”,从而忽视了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有的干部甚至根本不理解“意识形态”的概念,将思想政治工作等同于开会、传达文件。

        2.制度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一些基层党组织虽然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很多都上了墙,但没有真正入心,在落实中还存在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投入不到位、人员不保证等现象,思想政治工作“空对空”,“不想、不愿、不会做”的问题还多多少少地存在。基层党组织作为党沟通和联系职工群众的枢纽,未能在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基础作用,党组织形同虚设,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有和没有一个样。

        3.工作方法不适应少数基层党组织只重视静态的思想政治工作,如传达文件、组织学习、听报告等。“一人一事”的动态思想政治工作得不到重视和落实,往往等到矛盾逐渐积累,发展到一定程度,才想起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对怎样加强员工的宗旨、理想信念教育,如何调动员工积极性,如何把握思想脉搏、理顺员工情绪、化解矛盾缺乏必要的研究和应对措施。隔鞋搔痒、蜻蜓点水式的工作方式不同程度地存在,使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吸引力、影响力大打折扣。

【篇二】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基层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98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由此展开了一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全民普法征程。从“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历经“二五”、“三五”、“四五”、“五五”到现在的“六五”规划,已经开展了二十八年。经过28年的普法实践,以宪法为核心的200多部法律、近千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普及,全社会90%以上的公民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法制教育,营造了全民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自2011年启动实施以来,今年是第四个年头,正处于承前启后、克难攻坚的关键时期,正确分析当前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问题,并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对策,对于解决制约普法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全面完成“六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通过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和切自体会,深刻感觉到当前基层普法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有共性的,也有个性的,已经成为影响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这些问题值得商榷和探讨,本文试图将这些问题简要列出,并提出一些肤浅的对策和建议,供有关领导和同仁参考。

一、当前基层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一致,仍然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抓普法工作“县里热,乡村冷,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二是“法律六进”整体推进力度不够。特别是在边远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及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员工、社会无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仍存在“盲区”和死角。三是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岗前法制培训尚未全面推广普及,对于党委、政府任命的副科级干部以及各系统任命的干部基本没有进行任前法律考试。四是全省统一部署的“无纸化”法律考试考核工作推动难。

2、农民普法教育难度大,工作成效难以显现。农民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也是薄弱环节,一是大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普法教育组织难、形式单一、参入率低,效果不明显。二是农村面广且缺乏相对熟悉法律的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力量单薄。三是农村普法缺少必要的财力投入,常规工作落实难度大、不到位。

3、创新不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多年来,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多数还是老一套,变化不大、措施不灵、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不少地方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创新的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没能将普法教育与具体的法治实践活动,与本地、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具体工作融汇贯通、统筹推进、统筹落实,落入“为了普法而普法”俗套。

4、组织协调职能发挥不够,未能真正形成合力。普法办事机构统筹协调较难,各部门共同参与积极性不够高,各自为阵、唱独角戏的现象仍然存在。科学调动和优化配置各种社会资源的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

5、考核奖惩的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普法工作是依法治理的基础,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努力实现国家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奋斗目标中最为基础、最为根本性的工作。全省、全市多年来一直坚持将普法法治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专项工作,单独安排部署,单独检查考核,单独兑现奖惩,并将工作成效作为评选平安单位、文明单位的先决条件。我县目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失之过软、失之过宽,考核分值过低、权重较小,很难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二、新时期创新普法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鉴于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全面实现“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工作创新和发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

1、落实充足的经费保障机制。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目前,县、乡(镇)两级是基层普法工作得以深入开展的核心环节,能否深入推进,经费保障问题至关重要。不仅要将普法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而且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经费投入,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要求。要坚决杜绝表面上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应付上面检查,但实际上并未真正拨付的现象发生,从而导致普法工作停滞不前、大打折扣。

2、建立有力的督促检查机制。鉴于部分单位对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县政府要加大督办检查力度,抽调由党委、政府四大班子分管领导牵头,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督导组,每年定期组织1-2次督导检查。每次检查后都要发政务督查通报检查情况,检查结果计入年终考核分值,这样才会对各单位各部门起到真正的触动和警醒作用。要尽量避免存在“光打雷不下雨”或走马观花式检查现象。

3、制定科学的目标考评方案。上级在制定具体的普法工作目标量化考评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基层的工作现状和实际,使量化考评方案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要侧重于对基础保障、载体活动、方法措施等硬性任务的考核,尽量减少软性指标,避免考评方案过于繁琐,防止基层为迎接检查突击编软件和疲于应付等现象。

4、建全有效的考核奖惩体系。真正把普法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按照普法总体规划确定的奖惩机制,坚决兑现奖惩。既使各单位各部门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又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激发工作热情,自觉抓好此项工作。

【篇三】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浅谈基层党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黄永祥;

作者机构:中共江苏省如东县委组织部;

来源:赢未来:现代领导

ISSN:2095-3178

年:2018

卷:000

期:004

页码:P.39-39

页数:1

中图分类:D267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基层党建工作;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组织凝聚力;思想认识;责任意识;组织生活

摘要: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大环境下,审视基层党建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五重五轻”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1.在思想认识上仍有“重发展、轻党建”的问题。少数基层党组织书记平时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思考不深、办法不多,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务本能力不强,谈经济如数家珍,谈发展头头是道,谈党建支支吾吾,进而出现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减弱、党内政治生活和基层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导致“一手硬,一手软”。

【篇四】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巡视和巡察工作特别重视,在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8月,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党内以法规形式第一次正式提出开展市县巡察工作。2017年7月,中共中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作出更明确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了巡视巡察工作依纪依规向纵深发展。巡察工作作为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勇气,

一、县级巡察工作现状

2018年,在国家的机构改革中,已经明确把巡察部门作为各级党委的常设部门,通常内设几个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一般固定,组员在巡察组调剂或在县内抽调。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县委负责,在镇(街)、和县直单位开展为期1-2个月左右的的巡察。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一般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担任组员等。在巡察组人员配备方面,每次巡察时根据巡察任务来安排巡察组的数量,相应安排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组员,巡察方式主要有查阅会议记录、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巡察主要体现“察”,职责是发现线索,对有价值的线索内容按程序移交给纪委办理,巡察不负责对后续相关问题的查办,巡察程序主要是召开动员会、查阅上报材料、反馈会议、督促整改等环节。

二、县级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巡察方法较为固定,问题线索难以找准

1、巡察方法欠灵活。在进驻单位进行巡察时,巡察组一般采取的方法主要是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列席三重一大会议、查阅相关资料、受理举报投诉等较为“固定”的一些方法,这些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适用性。比如列席会议时,参会人员提前知道,往往会议内容和程序都有设计和安排,也难以发现问题。在查阅的相关资料时,有些被巡察单位在巡察组进驻之前,早就对资料和票据进行了把关和处理。笔者参与的两轮县委巡察共开展个别谈话62人次,查阅资料780份,发放调查问卷56份,但采取走访暗访、实地深入了解少之又少,测评结果参考价值不高,有唯程序而轻成效的情况,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较多,有时较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二是巡察定位不准。巡察也还算是一项新的工作,有些巡察干部还分不清政治巡察和业务巡察的界限,对政治巡察概念把握不够精准,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一般监督检查,蜻蜓点水,找不到工作着力点,较多的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少能深挖细究突出问题;
较多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少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
较多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少去揭露违纪违法线索。定位有偏差,巡察成效自然不明显。三是对巡察存在认识不足。个别单位很难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上来,认为巡察组是来“整人”的、“找茬”的,不配合开展工作。加之巡察组一般是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巡察,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事先准备一些基础性材料,很多都经过把关处理的,巡察组在进驻时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巡察效果。

(二)群众参与度不高,真情实情难以巡到

巡察组进驻单位后,一般张贴巡察公告、媒体宣传报道、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来方便群众与党员干部的知晓,并广泛参与,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有时收效并不大。

1、社会关注不够。群众对电视、网络等新闻报道关注度不高,观看公告主动性也不强,对巡察工作知晓程度低,氛围不浓,多是“听说”,没有真正了解其实质。

2、缺乏必有的信任。在以往的巡察时,发现很多群众对县级巡察存在较多顾虑,对知道的一些情况不愿、不敢反映,对巡察组存在极大的不信任,害怕反映后问题没有解决反而遭到打击报复,主动来反映问题情况少,有些主动反映的也往往是提出个人诉求,还有是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有些是本身个人之间存在恩怨,说一些道听途说的事情,或捏造事实问题反映,又无法查实。一些党员干部对巡察组开展的例行谈话存在心里戒备和“事不关己”的心态,不讲真话、只讲套话,不讲问题、只讲成绩,有的讲问题也有所保留,明显避重就轻,增加了了解真情实情的难度。有的干部本身就是违法既得利益的一员,故意袒护和隐瞒对有问题的人和事;
有的单位民主氛围缺乏,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缺少讲真话的氛围;
有些知情人存在观望、持疑、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明显不足。

3、巡察时间太紧。按照“市县巡察流程”,一般一个县直部门进驻了解阶段可能就1-2个月,少的时候,有时一个单位可能就只有20多个工作日,当遇到有下设二级机构较多单位时,巡察时间就更紧张了,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对被巡察单位完成巡察情况的掌握和梳理甚至是定性,导致巡察工作变得是争分夺秒赶进度,跑马观花走流程,出现浮在面上听情况,蜻蜓点水找问题,一些细节性问题很容易被忽视。

(三)信息资源共享不够,巡察质量难以保证

1、部门之间联系不够。现在许多地方在巡察组进驻之前,虽然要求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信访举报、财政、审计、税收、公检法等部门联系,但有些单位在落实这项事情时,没有认真查找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移交,不认真对待,敷衍了事。其实,有些单位在专项巡察中就被发现一些问题,但没有重视并整改,让巡察组错过了很多有价值的线索。

2、系统内研究不多。市县、区巡察办之间、巡察组之间虽然有些工作上的交流,但一般没有搭建起信息互通平台,进行业务经验交流少, 对一些好的作法,不能及时总结并进行推广,从而更好推进工作的开展,多以各自为阵。 

3、有效信息来源不全。巡察进驻之前,一般都会制定详细的巡察方案,巡察中往往按既定的方案按部就班的去开展工作,很少进行灵活处理,真正走出办公室,去注意听取“街头巷议”、“民谣”、“顺口溜”等,从这些信息中去发现和收集有价值的线索,充分运用到巡察中去。

(四)巡察队伍素质不齐,尖兵功能难以发挥

1、人情关系难抗拒。县委巡察组在本县范围内开展巡察工作,要完全排除人情的干扰,很多时候说起来容易做起难。在全县范围内,很多人相互之间都很熟,有的就在一个大院子里上班,经常碰面,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的可能之前就是同事或还会有沾亲带故。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做到公事公办,有些干部抹不开情面,认为巡察是得罪人的事,宁愿做“老好人”,也不愿“得罪人”。有的被巡察单位在巡察组进驻前,就开始想办法接触、拉拢巡察组干部,联络感情,或找关系打召呼,使我们巡察干部在工作开展时就会受到很多影响,被围猎的风险不可忽视,“拉关系”“说情风”“糖衣炮弹”都是巡察干部难以回避又必须抗拒的风险点。

2、抽调人员立场难坚定。参与巡察的干部有很多是临时抽调的人员,虽然抽调时强调要做到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但很多时候原单位从事的工作无人接手,经常还要兼顾原单位的工作。巡察任务又非常繁重,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有些抽调干部多少存在“临时工”的思想,没有用心去发现问题、寻找线索,巡察中重程序、轻效果,重形式、轻内容。

3、巡察人员业务能力欠强。参与巡察人员有很多都是临时从各个部门抽调的,来之前虽然进行了精心挑选,但相当部分抽调人员没有参与过巡察,虽然熟悉相关业务知识,但对巡察工作方法和技巧运用不好。巡察中怎样去发现问题线索、开展谈话、撰写巡察报告等方面有时“两眼一抹黑”,无从下手,结果出现方向找得不准,问题查得不细,重点摸得不清等情况,特别是对相关问题进行分类和定性等方面就更把握不准,让巡察效果大打折扣。

三、推进县级巡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研究探索,提升巡察工作效能

1、探索灵活多样方法。在巡察中要能做到精准的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

在巡察过程中要做到普遍问题综合治理,突出问题要重点突破。要改变以往简单地以谈话、听取报告和接信访举报来“等”问题的方式,多运用实地检查、分对象召开座谈、明察暗访、深入群众走访调研等方式,要主动作为、主动出击,深入挖掘重要信息、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

2、开展工作要重点要突出。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开展工作时要结合中央巡视工作突出的“四个着力”的要求,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紧盯“三大问题”,紧抓“六大纪律”。在“四风”问题上,要盯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同时要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发现顶风违纪行为,制定符合本地的巡察工作重点的方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

(二)形成合力,提升成果运用水平

1、扩大巡察宣传力度。要加强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巡察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在认真做好巡察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保密纪律等要求的基础上,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平台、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公开,扩大巡察工作知晓率,以便更多的能收集到有效信息。

2、强化实地调研。巡察过程中,巡察人员应当对查阅材料中和谈话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到实地去了解相关情况,很多时候在突击检查的过程中能够发现问题线索,比如在开展党支部活动情况,有些单位经常上报的材料和活动记录等资料很全面,但和党员个人记录本进行对比时,就会发现很多时候党支部活动浮于表面,材料造假问题严重,有很多活动并未真正认真开展,而只是做些文字方面的记录。在工程项目中,有些实际数量与资料中数量不相符,一比对就很容易发现问题。

3、精心设计谈话。进驻到被巡察单位前要认真查阅被巡察单位相关资料,先了解掌握一些情况,应充分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流程、权力运行轨迹、政治生态环境,特别是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来拟定谈话内容提纲。要让谈话对象在相互交谈时能有话说、有事讲、有问题反映出来,并且相互之间能够产生共鸣。在谈话中根据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随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不断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对谈话对象进行细致分类,要做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参与重大项目的和知情人必谈,在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谈话范围,从而更有利地发现问题。同时要积极接受群众约谈,巡察组随时随地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之“约”,顺应基层群众的要求,随机选择时间和地点。同时,采取“一对一谈话”方式,变“高高在上”“冷漠以对”为“平等和气”“促膝长谈”,让基层群众放下顾虑,对巡察组敢说话、说实话、讲真话,在与干部群众“唠家常”“掏心窝”中发现蛛丝马迹。

(三)确保效力,提升利剑震慑作用

1、做好充分准备。从多方面去了解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巡察组在进驻前就要积极主动与组织人事、信访、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联系,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逐一梳理,登记造册并建立台账。

2、多渠道收集信息。要多注意从“民谣”“顺口溜”“街头巷议”等信息中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对反映强烈的一些共性问题要特别予以关注。对首轮巡察或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特别是对涉嫌违纪行为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固定证据,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办理,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成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开,增强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和信心。

3、开展精准巡察。要根据不同情况对巡察单位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人和事,运用不同的巡察方法。如对领导班子的巡察,重点要突出个人事项及作风巡察,查找是否有违反廉洁纪律的事项发生,同时关注是否存在班子不和谐互相拆台的事情发生;对一般干部的巡察要重点放在检查完成工作情况和是否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及政府形象的事情。

(四)强化队伍,提升巡察权威形象

1、选优配强巡察力量。建立健全巡察干部人才库,从严把好巡察干部入口关,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巡察办负责人,精心挑选配强巡察工作人员;
在组建巡察组队伍时,要充分协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督查、财政、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让敢于坚持原则、有担当、业务强、有能力的干部参与到巡察工作中去。

2、强化队伍的教育管理。首先要对巡察人员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按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做到一身正气。对不敢直面困难,不敢担当的“老好人”应给予教育。对失职和渎职的应给予纪律处分,坚决不能在巡察队伍里出现“灯下黑”。提拔使用敢于担当、刚正不阿的干部。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消除业务盲点。

3、阻断各种干扰要素。针对基层熟人社会、宗族势力、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特别是就县级而言,说情风、关系网是巡察顺利开展的绊脚石,建议从市级巡察人才库中抽取人员,对全市巡察人才进行集中培训授予资格,并由全市统筹采取县市交叉巡察方式来加以破解。另一方面,灵活运用机动巡察、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回头看”巡察和延伸巡察等方式,集中力量突破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短时间内扩大覆盖面,集中发现和弄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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