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本(全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6篇
【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
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
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
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
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
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
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
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
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三、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
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五、工作作风需严谨,在工作标准需严格。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
因此,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篇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红华中小学校 王玉琼
为提高自己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我感觉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
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学习的感想,如果说,理论学习只是手段,融入实际才是目的,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首先,师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诱惑不断。在琳琅满目的大千世界中,我们的心或许容易浮躁,时至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求“富”寻“逸”或许是大多数人的梦想。物质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总是幸福的吗?未必!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有着比其他职业更高的人格要求。师者的传道、授业、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纯知识的学习,相反,它更多的作用于对学生人格的塑造上。
第二,行之以“法”。教师不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还要将这种人格置于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目的在于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的活动。近几年来,学生、家长把学校和教师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屡见不鲜。在“管”与“不管”之间徘徊的教师们疑惑不断,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们说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行之以“法”。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一定要牢记《教师法》,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2013年10月17日
【篇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
为提高自己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我感觉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 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学习的感想,如果说,理论学习只是手段,融入实际才是目的,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首先,师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诱惑不断。在琳琅满目的大千世界中,我们的心或许容易浮躁,时至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求“富”寻“逸”或许是大多数人的梦想。物质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总是幸福的吗?未必!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有着比其他职业更高的人格要求。师者的传道、授业、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纯知识的学习,相反,它更多的作用于对学生人格的塑造上。
文章来源: 第二,行之以“法”。教师不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还要将这种人格置于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目的在于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的活动。近几年来,学生、家长把学校和教师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屡见不鲜。在“管”与“不管”之间徘徊的教师们疑惑不断,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们说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行之以“法”。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一定要牢记《教师法》,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总结: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一文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来源:
【篇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
编号: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学 校:_________
教 师: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目录
第一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第三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四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五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心得
正文
第一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织金八步小学李菊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
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更多文章请关注:..)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
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三、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
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五、工作作风需严谨,在工作标准需严格。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
红华中小学校 王玉琼
为提高自己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我感觉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
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学习的感想,如果说,理论学习只是手段,融入实际才是目的,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首先,师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诱惑不断。在琳琅满目的大千世界中,我们的心或许容易浮躁,时至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求“富”寻“逸”或许是大多数人的梦想。物质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总是幸福的吗?未必!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有着比其他职业更高的人格要求。师者的传道、授业、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纯知识的学习,相反,它更多的作用于对学生人格的塑造上。
第二,行之以“法”。教师不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还要将这种人格置于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目的在于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的活动。近几年来,学生、家长把学校和教师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屡见不鲜。在“管”与“不管”之间徘徊的教师们疑惑不断,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们说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行之以“法”。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一定要牢记《教师法》,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XX年10月17日
第三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四 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教的退休金比例。
六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 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三) 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 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 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四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 )。
a、XX .9.1b、XX.1.1c、XX.9.1
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b)的建设。a、城市学校b、薄弱学校 c、农村学校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
a、收学费,不收杂费b、不收学费、杂费c、不收书本费、杂费
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c)批准。
a、地市级人民政府b、县级人民政府c、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凡年满(b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
a、5 , 6b、6 , 7c、7 , 8
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
a、开除b、批评教育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c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b、性格差异c、个体差异
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b、体罚、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b )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a、兴趣小组b、课外活动c、自习
1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行政责任
1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c)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a、填鸭式b、题海式c、启发式
1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 a),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a、寄宿制学校b、全日制学校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
13、(b)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a、初中b、普通学校c、小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a、可以b、不得c、应当
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c)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违纪b、违法c、严重不良行为
1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c)予以保障。a、家庭b、学校c、人民政府
1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b)。a、制度保障b、安全保障c、经费保障
1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c)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a、低于b、不低于c、高于
19、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的平均工资水平。a、工人b、医生c、
公务员
2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c)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a、低于b、不低于c、高于
二、填空题。
1、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8)章(六十三)条。
2、(XX )年( 6)月( 29)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 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 教育教学 )基本需要。
6、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7、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8、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9、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10、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杂费)。
1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12、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13、(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
14、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 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 )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15、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16、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 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17、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 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18、人民政府( 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
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并将其代码填入题干后的括号内。)
1.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文件是(d)
a《教师资格条例》b《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
c《〈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制度化教育建立的典型表现特征是(b)
a学校的产生b学制的建立c教育实体的出现d定型的教育组织形式出现
3.个体主观能动性的第一层次的活动是人作为生命体进行的(a)
a生理活动b心理活动c认识活动d实践活动
4.教育史上“现代教育”的代言人是(b)
a赫尔巴特b杜威c夸美纽斯d洛克
5.培养劳动者是(a)
a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总要求b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具体要求
c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特点d学校的教育质量标准
6.被称为“课程评价之父”的教育家是(c)
a杜威b斯塔弗尔比姆c泰勒d裴斯泰洛齐
7.在教学中;
通过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
引导学生形成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晰表象;
丰富他们的感性认识;
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和发展认识能力的是(a)
a直观性原则b启发性原则c循序渐进原则d巩固性原则
8.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演示实验;
使学生获得知识的方法称之为(d)。
a实验法b讲解法c讨论法d演示法
9.马克思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惟一方法是(c)
a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b德、智、体全面发展
c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d坚持教育的正确方向
10.教师首次被列入“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者”类别的文件是(b)
a《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b《国际标准职业分类》
c《教师资格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1.把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依据是(c)
a课程任务b课程制定者c课程设置的要求d课程管理层次
12.下列关于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叙述正确的是(a)
a评定学生学业成绩;
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和等级制记分法
b一般说;
题的数量多、便于给小分的;
用等级制较便利
c题的数量不多、开卷、理解和灵活运用的题用百分制较方便
d在成绩评定时;
不能把等级制换算成一定的分数
13.下列关于复式教学叙述正确的是(c)
a复式教学就是对两个以上年级的学生进行教学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
b复式教学适用于学生多、教室少的情况下教学
c复式教学课堂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自学或做作业同时进行
d复式教学情景下的学生的基本技能和自学能力相对较弱
14.下列关于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的关系叙述正确的是(d)
a教学策略受制于教学方法b教学策略从层次上低于教学方法
c教学方法的采用不受教学策略的支配d教学方法是教学策略的具体化
15.学校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德育的基本途径是(a)
a各学科教学b政治课c班主任工作d共青团活动
16.道德教育的认知模式理论的提出者是(b)
a科尔伯格b皮亚杰c麦克费尔d班杜拉
17.中国最早采用班级授课制始于1862年清政府开办的(a)
a京师同文馆b京师大学堂c南洋工学d洋务学堂
18.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提出的班级管理理论是(c)
a民主管理b目标管理c平行管理d常规管理
19.能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价者品德情况;
且应用较广的品德评价法是(c)
a加减评分法b操行评语法c评等评分评语综合测评法d模糊综合测评法
20.用于选拔性和竞赛性活动的评价属于(a)
a相对评价b绝对评价c个体内差异评价d形成性评价
二、填空题
1.义务教育依据“法律规定”;
具有__强制__性、免费性、__普遍__性。
2.学生的年龄在12-15岁之间;
处于少年期;
是人生理发育的第__二__个高峰期。
3.布卢姆认为;
完整的教育目标分类包括三个主要领域:一是__认知__的;
二是_情感___的;
三是动作技能的。
4.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目的的__根本特点__;
要求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教育__质量标准__。
5.教学是学校的_中心_工作;
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实现教育目的的_基本途径 。
6.理想信念是道德之本,___教育观念__是师德之魂。
7.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主要是由教师体罚、_变相体罚__和不作为侵权行为造成的。
8._ 平等、民主、合作_是新型师生关系的基本理念。
9.教学大纲侧重强调的是知识和技能目标,课程标准在关注知识和技能目标的同时,还关注学生学习的_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_。
10.课程综合性是新课程特点之一,其综合性表现为__加强学科综合_设置综合课程、增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11.教学大纲相对强调教师的教,课程标准更强调学生的学,强调学习的过程与方法。
12.新课程标准从内容上看,关注学生的__学习兴趣与经验;
终身学习必备___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13.能够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是_校本_课程。
14.一般认为,传统的课堂教学偏重_科学世界_,远离生活世界和儿童世界。
15.按照课程资源的功能特点,可以把课程资源划分_素材性资源_和_条件性资源_两大类。
16.教师专业化是使教师从_普通职业_型转化成_专业职业_并获得相应专业地位的过程。
三、概念辨析和观点简答
17、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l)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18、怎样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答:(l)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
(2)以爱为基础,信任、理解学生;
(3)面向全体,因材施教;
(4)讲求民主,宽松和谐;
(5)塑造和提升现代教师人格。
19、简述确立三维目标对于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重要意义。
答:有利于改变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现象,注重学习主体的实践和体验,注重学习者的学习经历和学习经验,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掌握方法,课程本身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高度统一,使日常的学科学习上升到追求真善美的境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
20、新课程实施中,教师的角色和行为需要发生哪些变化?
答:(l)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全面发展转变;
(2)由“大一统”教育向“让每一个孩子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转变;
(3)由“以教定学”向“以学定教”转变;
(4)由“重结果”向“重结果更重过程”转变;
(5)由“知识权威”向“平等和谐”转变;
(6)由教学模式化向教学个性化转变。
21、新课程学生评价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答:(l)在评价功能方面,要淡化甄别与选拔,重视发展;
(2)在评价内容方面,实现评价指标多元化,关注个体差异;
(3)在评价主体方面,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4)在评价方法方面,实现评价方法多样化。
22、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什么要求和挑战?
答:我国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的专业化和专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挑战。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和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1)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要求。(2)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理念。(3)实现角色的转变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目标。(4)教师专业发展还应体现为教师对育人的责任感的提升。
四、分析应用题
23、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费某平时纪律松散,经常迟到,上课与邻座讲话,经老师多?教育仍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做生意,对子女疏于管教。班主任赵老师虽然多次与其父母联系但没有找到其父母。赵老师认为,如果继续让费某随班学习,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不良影响,于是他三番五次找费某谈话,要其自动退学。费某在老师的压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厌学心理,便于XX年5月20日,未经家长同意,辍学回家。这位班主任老师做法是否合理?请加以分析。
答:(1)停止学生上课的做法是不对的,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教师要依法执教。
(2)分析与评论:停止违反纪律的学生?课,应符合教育活动的价值要求,与对学生的教育相一致,同学生违纪程度相适应,有充分客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班主任老师不得随意不让学生上课,不能带有个人偏见和感情用事;
后进生的转化需要教师的爱心、耐心和信心;
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可偏爱,要讲究教育艺术。
24、结合自己所任学科的教学实际,谈谈从“知识本位”教学设计向“育人为本”教学设计转变的基本要领。
答:(1)从目标设?与执行的角度,要实现从“知识目标”向“三维目标”转变;
(2)从内容选择与转化的角度,要实现从“封闭、单一、确定性内容”向同时兼有“开放、多元、不确定性内容”转变;
(3)教师要变单向学生传授固定知识向促进学生学会学习转变,要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发展,要不断增加创造性的教学设计;
(4)设计过程中要由过去过份关注教师的教向更多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要求、体验等转变;
(5)教学过程中要由过去过分关注结论、结果向同时关注过程、方法、态度等转变;
(6)教学评价中要由过去过分关注考试成绩向同时关注学生多元智能发展,培养学生丰富个性等转变。
25、美国教育家波斯纳提出:教师成长=经验+反思。请你谈谈对这个教师成长公式的理解和体会。
答:这个公式反映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因为,经验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但没有反思的经
验是封闭的、僵化的和有局限的。
在教育教学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反思,对教师专业发展具有以下功能:
(l)反思使教师重新找回失去的自我,相信自己才是处理自己问题的专家;
(2)反思使教师隐藏在自己心中的教育思想得以激活;
(3)反思是充分挖掘自己专业发展资源的主要方式。
第五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心得
乐至实验中学何义伟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三、对学生实施爱的教育,要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
四、学为人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五、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将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XX.8
默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习题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试题1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试卷一
教师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编号:______
感谢您的浏览!!
仅供参考
学 校:_________
教 师: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篇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佚名
【期刊名称】《东方青年·教师》
【年(卷),期】2010(000)001
【摘要】@@ 第一章 总则rn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rn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rn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总页数】2页(60-61)
【关键词】
【作者】佚名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J], 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令(第109号) [J], 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号 [J],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J], 无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20号 [J], 无
【篇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本站陈凤情发布时间:2012-12-2413:38:24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他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他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作“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只是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得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育重复教的效果有天壤之别.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用心教、创新教育重复教的效果有天壤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是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的、活泼的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究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
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苗儿,但每一棵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由一起去留学(编辑整理,
推荐访问:教师法 心得体会 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