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委书记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报告,供大家参考。
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述 职 报 告
按照市委要求,现将 2019 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从严抓政治建设,筑牢全面从严治党“主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 28 次,研究制定落实意见,确保了上级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实落地。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针对中央巡视山东反馈的意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了常委会自身建设意见、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依法依规依纪按程序由集体研究决定,推动了县委常委会议事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从严抓主责主业,种好管党治党“责任田”。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5 次,集中听取了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府等 7 个党组和 11 个镇(街)党委书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专题汇报,先后与 56 名党组织书记开展了 2 轮谈心谈话。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结推行了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自治
“四项机制”,并作为全省优秀改革案例提报中央改革办。从县直单位选派 28 名优秀年轻干部、70 名“第一书记”、21 支乡村振兴工作队,到镇村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县 3万元以下村同比由 115 个减少至 38 个,全面实现了“空壳村”清零。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拧紧党风廉政建设“高压线”。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 312名正科级干部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测试,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抓早抓小,运用“四种形态”处理 1125 人,其中第一种形态 807 人次,占比 71.7%;第二种形态 255 人次,占比 22.7%。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 753 件,共立案 271 件,处分310 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93 起,处分 199 人。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增设纪检监察室 4 个,转隶干部 17 名,全县 10 个镇(街)派出监察室全部挂牌。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分 3 轮对 10 个镇(街)和 42 个县直单位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 206 条,处理人员 270 人。
(四)从严抓舆论阵地,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把抓好意识形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 24 次、专题研讨 2 次、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 3 期,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县委常委会和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先后 8 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学习研究部署;2 次召开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
领域的重大问题。针对省委意识形态专项巡视反馈的 4 方面14 项问题,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即知即改问题整改分工方案,目前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网络舆情专项整治行动,妥善处置了阿胶糕舆情事件,确保了网络阵地稳定有序,被评为 2017 年度全省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严密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破获邪教案件 10 起,收缴反动宣传资料 2000 余份。
同时,狠抓问题整改,对中央巡视山东反馈的共性问题主动进行了认领,并以此为导向,研究制定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目前反馈我县交办的问题线索 19 件,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2 人。全力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对 XX 的巡视工作,对巡视组交办的线索案件,亲自开会调度进行落实,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转来信访件 71 件次,已了结 17 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尽管在思想上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有着清醒的认识,但对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要求,在压力传导上,还没有把“两个责任”传达到每个党组,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融入思想、融入日常。比如,去年围绕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查处腐败问题 136起,处理 150 人,其中处分村级干部 41 人,乡科级以下干部6 人,科级干部仅 2 人,问责基层干部多,问责领导干部少,“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态势还没有完全形成。这说明我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需要持续用力,层层压实责任,
传导压力。
(二)基层党建仍存在薄弱环节。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基层党建规律研究不深,工作重点不够突出,推进方式不科学、不系统。比如,农村党建方面,村“两委”班子整体结构不优,能力偏弱。换届后,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比例仅为43.5%,书记、主任“一人兼”比例为 53.7%,远低于市委标准。城市基层党建方面,没有建立起“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的区域化党建工作体制,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核心作用尚未形成。机关党建方面,“灯下黑”问题未得到彻底根治,主动融入城市党建的意识滞后,没有形成党建工作合力。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自己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过问较少。
(三)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没有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仍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工作倾向。比如,在阵地管控方面,管理手段落后,对新媒体特别是对一些软件难以监测到的微信群、朋友圈等新媒体,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在考核问责方面,近三年来,全县共查处案件 550 件,受到处分 645 人,仅有 1 名党员干部因为意识形态问题被问责。这说明我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没有把从严从实的标准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
(四)隐形“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针对“四风”问题,去年我们在全县开展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取得了
一定成效。但对“四风”出现的新动向新表现警惕性不足,对作风背后的制度和机制问题下功夫研究不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尚未根除,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 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4 人;发现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线索 13 个。这说明在纠治“四风”方面,还没有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将以此次述职为动力,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二是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推行“四项机制”,健全完善组织架构和相应制度,把各级党组织建好建强。出台容错纠错具体办法,开展“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教育,切实将实绩考核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农村“三资”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严肃查办扶贫领域、惠农领域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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